公开招租招标纠纷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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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南京市栖霞区某某百货商店 被告:南京CC大学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与原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自2011年起,原告租赁被告的仙林校区xx号房屋(以下简称案涉房屋),2020年6月5日双方的租期届满,2020年4月28日,被告委托南京CC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通知原告,案涉房屋将进行公开招租,并欢迎原告参与案涉房屋的招标,原告与资产经营公司协商好,2020年6月5日租期届满后,原告暂不搬离案涉房屋,原告参与案涉房屋的投标,如原告未中标,原告再从案涉房屋搬走。 2020年5月25日,被告委托第三人发布招投标公告,原告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了标书,2020年7月2日,被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了中标结果,原告成为案涉房屋的中标人,公告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签订案涉房屋的租赁合同,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2020年9月7日,被告发出终止公告,终止了包括案涉房屋在内的项目招标工作,2020年9月9日,被告通知原告搬出案涉房屋。 原告认为,原告按照被告招标公告的要求,投标被告关于案涉房屋租赁的招标项目,并于2020年7月2日被确定为案涉房屋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告应当与原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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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江苏省设立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成立 ·南京市各看守所律师会见和通信规定 ·最新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合同违约赔偿、债务清欠、合并重组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1、出租车误工费起诉 快则三个月内,慢则六个月内结案,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先准备好证据再起诉。只有证据确凿,才有胜诉的可能。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 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依据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罪,是指单位或个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可以是通过发行有价证券,发行彩票,会员卡等形式集资。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惟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一、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 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如何理解? 我国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在实施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是社会上具有普遍争议的一个话题,因为这是与作出处罚的人的主观想法相挂钩的所以在公平合理程度上会有争议。那么在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如何理解呢?我们就此给您解答一下。行政诉讼中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理解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是指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范围内作出了非常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不当行为多发生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定)的行政行为中。因为允许执法有可选择的幅度和范围,于是就产生合法但未必合理的问题。具. 非法集资介绍人责任如何认定? 非法集资介绍人责任,如果知道非法集资,仍然介绍别人参加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公司实施合同或非法集资,公司法人和直接责任人均应承担民事责任好刑事责任,如果明知存在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的共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一、如果明知道是非法集资的,而介绍客户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公司实施的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关于介绍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在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介绍人是否知情、是否协助老板实施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劳动律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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