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案件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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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葛g某某,男,汉族xxx 被告:毛某某,男,汉族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2018年4月14日签订的《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于2020年6月12日起诉之日解除;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案涉房屋交还给原告;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10047元(自2020年1月26日暂算至起诉之日共138天);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公摊水电、物业费5485元;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案涉房屋占用费(自起诉之日计算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 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6年4月23日,原告与被告、王b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白马路90号06幢304室(以下简称案涉房屋)租赁给被告和王b某某开设工作室,租期自2016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5日,租金1800元/月,水、电、气、有线、电话、物业、宽带等费用被告和王b某某自付,2018年4月,被告想重新装修案涉房屋,遂与原告商量提前续签合同,2018年4月2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约定租期自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6日,租金2200元/月,其他合同条款仍沿用2016年4月2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被告支付租金至2020年1月25日,之后被告一直拖欠原告租金,且2019年4月26日至今的水电、物业费也没有缴纳,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2020年6月7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催要拖欠的租金和水电、物业费,发现被告已将自己拉黑,且被告至今仍在使用案涉房屋,原告无法取回案涉房屋。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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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南京免费律师 快递收取保价费合理吗? 快递收取保价费合理吗?快递公司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等法律来确定,而不适用《邮政法》第47条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即快递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可能超过收取资费的3倍以上。二、承担义务保价是国际上货物运输的通行做法,绝大多数国家的货运法律以及国际多边货运公约对此均有规定。由于保价排除适用承运人责任限额制度,因此对承运人. 多人公司股东决定表决投票规定是什么? 多人公司股东决定表决投票规定是什么?股东大会有重要事项需要投票表决时,票数需要达到参加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的50%或者以上。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 刚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怎么分 刚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怎么分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4、. 取保退侦的次数是怎么规定的 一、取保退侦的次数是怎么规定的?退侦的次数是2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二、取保. 法院能否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按实际情况 法院能否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中法网 ·南京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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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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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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