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案件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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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被告某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接受代理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被告,并查阅了本案的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 被告已向原告出具收条,证明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csj64.com。都不承认违约责任。 原告出具清单,证明在疫情期间原被告达成减免协议。 被告出具转帐记录。证明被告已经足够及时支付房租.csj64.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约定和法律规定两种,解除的方式有双方协商解除和一方申请解除。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但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没有规定,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长三角律师网。 此外,第十二条规定了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csj64.com。 二、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查明事实,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csj64.com。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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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栖霞离婚律师 ·南京市江北新区看守所在哪里?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 ·栖霞欠款律师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电话、来访导航,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发生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后如何评残? 我们身边可能会有不少朋友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有些伤害造成了工伤伤残等级,在这些工伤伤残中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程序上的不规范操作,还是需要一定的鉴定程序的。因此常常有人咨询:发生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后如何评残?发生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后如何评残?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所以购买房屋就成为家庭大事。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房屋虽然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就有使用年限的规定。那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为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什么分别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什么分别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4、立案标准不同: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一般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了,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但法律中作出的具体规定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上面,在具体的量刑上也是不一样,那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人民可以分到土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城乡建设在快速的进行,有时出现农村的宅基地被占用的情况,相关法规有对此的详细规定,那回迁房买卖协议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回迁房买卖协议卖方(简称甲方,房屋共有人均要签字):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 ·南通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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