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案案件辩护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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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二审)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上诉人胡某某的父亲胡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敲诈勒索案胡某某二审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仔细查阅了卷宗,对胡某某罪名不持异议,现仅就上诉人敲诈勒索罪的量刑部分,发表二审辩护意见如下: 一、上诉人胡某某在本案中起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比照主犯从轻或减轻处罚.csj64.com。 上诉人胡某某在本案中只是陪同主犯到了被害人处,但其并没有下车和进入被害人家中,对被害人并不能起到暴力或软暴力催收的作用.长三角律师网。此外,上诉人胡某某每次陪同主犯去受害人家中,只能得到200-400元的非法利益,而主犯却能得到巨额的非法利益.csj64.com。因此,上诉人胡某某在本案中只起到了次要和辅助作用,属于从犯,依法不应当认定为主犯。 二、上诉人胡某某犯罪情节较轻.长三角律师网。 上诉人只参与了两次敲诈勒索行为,在这两次敲诈勒索行为中,一笔上诉人只是坐在车中作为司机到的现场,并没有下车。另一笔,上诉人也是作为司机到的现场,上诉人并没有进入被害人家中,只是站在被害人门外。以上两次,被害人并没看见上诉人,犯罪情节较轻。 三、上诉人胡某某的犯罪金额应当是20.4万元。 根据控诉机关的起诉书,胡某某的犯罪金额为70多万元,但是根据胡某某的讯问笔录,胡某某已于2016年12月就离开了公司,而起诉书中的第64笔却发生在2017年8月即胡某某离开公司之后,胡某某并不具备作案时间,50万元也就不应当计入其犯罪金额,控诉机关并没有证据证明胡某某实际参与了第64笔犯罪.csj64.com。因此,胡某某的犯罪金额应当为20.4万元,低于3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当在3-10年之间进行量刑.长三角律师网。 以上意见供参考!。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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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答辩状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电话、来访导航,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代理词 ·南京律师推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产品购销合同违约追讨货款案起诉状 劳动仲裁成功几率大吗劳动在工作的时候若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的时候,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公司无故辞退劳动者的时候,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成功几率大吗?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的方式有哪些?为您解答。一、劳动仲裁成功几率大吗一般从历年遇到的劳动案件和人社部统计来看,劳动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率一般超过80%。有专业人士指导的情况下,劳动者胜诉率可以超过95%。劳动者败诉的案件,主要是证据不足或者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存在误区。二、用人单位合法辞. 在生产和生活当中,避免不了发生一些什么意外,导致我们身体上遭受到了伤害。如果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了伤害,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赔偿,但是在下班回家路上或者不是因为工作而受的伤,这种情况下,所面临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了。那么工作中非工伤鉴定待遇是什么呢?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一、工作中非工伤鉴定待遇是什么?(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一)审判人员:《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四)相关人员: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记录人、书记员、翻.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在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传统民法的债务人同意主义,到合同法采用的通知主义,体现了对债权人自由处分的尊重,也不忽视对债务人的保护。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无锡市新吴区律师 ·无锡市锡山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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