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案件答辩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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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律师受贾某某的委托,江苏DD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诉贾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一审特别权限诉讼代理人.csj64.com。现对本案的本诉发表如下答辩意见.长三角律师网。 出借人向人民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csj64.com。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长三角律师网。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csj64.com。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长三角律师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长三角律师网。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csj64.com。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csj64.com。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csj64.com。 上事实,只有借条,借条有增加痕迹.csj64.com。没有转账记录,也没有现金取款行为等证据,不足以认定事实。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不予以支持。以上答辩意见,希望贵合议庭在合议时给予充分考虑 答辩人 年 月 日。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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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劳动报酬民事起诉状 ·承揽加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离婚纠纷起诉状 ·江苏省看守所_江苏绿园看守所 ·行政赔偿纠纷起诉状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主体就包括了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所在的用人单位以及工会组织。而此时不管是哪个主体提出认定申请,其实都是会受时效的限制。那2018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多久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亲人进了看守所可以探视吗?一、亲人进了看守所可以探视吗?是不能探视的,但是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干警检查,所以不能提及他案情上的问题就能寄到他手里。不往的信件要经过干警检查,所以你们的通信不能提及案情。寄东西可以的,也能收到. 合同单方面毁约没签订违约赔偿需要支付吗?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现在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违约方应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原则应支付百分之三十以下,超过部分不支持。违. 俗话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减免了税收,实行粮种补贴,农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现了种粮热潮,这种热潮的出现,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大部分外出经商、打工农民回乡承包土地,这样就增加了农村土地纠纷,下文就从土地承包方式和. 一、社保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一、社保遗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苏州市相城区律师 ·苏州市姑苏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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