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代理词 |
| ||||||||||||||||||||||||||||||
|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郭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今日的法庭审理,开庭前我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提出代理意见如下: 一、本案事实清楚,被告燕某某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主张的赔偿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足证据,应予以支持。 根据南京市七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证明,被告燕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为行人,不负本次事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16条、第22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及《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器具费.。 (一)医疗费6739.73元.。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原告花去的全部治疗费用6739.73元应当予以支持。 (二)护理费6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根据鉴定意见,原告护理期为60天,因此原告的护理费为:100元/天×60(实际发生护理费)= 6000元。 (三)残疾器具费:600元。 (四)营养费900元.。按标准30元/天,营养期30天,故营养费为30元/天×30天=900元。 (五)误工费29400元.。根据鉴定意见,误工期为6个月,误工费为4200(伤前月基本工资)×7个月=29400元。 (六)交通费500元。根据原告和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二、本案中,上述费用应由第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第一被告燕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代理人:江苏DD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高淳区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买卖合同案件民事起诉状 ·栖霞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手续、取保候审规定 ·南京物业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物业纠纷、物业费争议与小区维权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 溧水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内容是什么 溧水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内容是什么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首先便做到的是有法可依,因此,我国针对各种现象,例如征地补偿,都会制定一定的补偿安置办法,以规范各地在补偿的过程中遵循法律规定,避免一些争端和矛盾等等。接下来,的我们为您介绍溧水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主要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溧水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 民法总则关于监护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监护终止的情况有哪些现在您对于监护人制度并不会陌生,在一般情况下,我们的父母就是我们的监护人,我国在民法上规定监护人制度,其实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权益,这是由于未成年人在心智上不成熟,无法独立处理某些事情。那么,民法总则关于监护终止的情况有哪些呢?跟随的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民法通则》中监护人制度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 在生活中,各种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必须有相关的验收单位进行验收 在生活中,各种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必须有相关的验收单位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才可以被承认和使用。但是,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的单位,并不是说随随便便都可以,国家对于其也是需要经过评定以后,才可以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的规定是什么?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二、设立依据(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第四十六条(二)《建设工程质.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现代人的生活,几乎离不开电。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电力被用掉。所以说,对用电安全的保证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用电出现了安全问题,所带来的后果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国家对于电力建设时的工程质量上,是有着严格的把关制度的。为了方便您了解,现编在此特为您整理了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的相关资料。电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革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电力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监理工作的管理,结合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浙江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代理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