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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陆某某,女,汉族,
被告:崔某,女,汉族,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1626.29元;
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3、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9年5月5日14时许,原告与被告因房产一事发生纠纷,在打斗过程中,被告用嘴咬原告的右手小拇指,致原告右手小拇指受伤。事后,原告向鼓楼分局湖南路报了案。当天,原告前往江苏省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小指溃烂。后又去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市中心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1626.29元。
原告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原告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医院
起诉人: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受原告陆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接受代理后,本律师仔细询问了申请人,并查阅了本案的材料,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2019年5月5日原告与被告因房产一事发生纠纷,在打斗过程中,被告用嘴咬原告的右手小拇指,致原告右手小拇指受伤.。事后,原告向鼓楼分局湖南路报了案.。当天,原告前往江苏省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小指溃烂.。根据原告提供的报警记录、病历、医疗费票据可以看出被告的行为已经对原告造成伤害,属于侵权行为,原告为此治疗花去了1626.29元。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原告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原告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参考并采纳!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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