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案(含财产保全申请书) |
| |||||||||||||||||||||||||
|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某,女,汉族 被告:王某某,男,汉族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逾期还款利息1493.33元(自2019年2月18日起按年利率6%暂计算至起诉日)及起诉日至实际还款日利息;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8年12月17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该借条载明:本人王某某(被告)身份证号码:3206xxx37010因资金周转今向张某(原告)借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借款至2019年2月17日归还。借款人:王某某 2018年12月17日。当日原告将35000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了被告。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脱。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启东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张某,女,汉族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 申请事项 1、要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4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等值的其他财产。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保全费用.长三角律师网。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受理,为了防止判决将来难以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相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长三角律师网。申请人如保全错误,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致 启东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财产线索: 登记在被申请人王某某名下车牌号为苏FxxxD东风标致小型轿车一辆。。 ┝咨询律师:13057670467(王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会见规定、地址、电话 ·持股权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律师代理订购合同纠纷,要求赔偿损失 ·南京律师代理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赔偿案,销毁侵权装置、连带赔偿 ·连云港法律援助中心_镇江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镇江法律援助热线12348 车辆刮蹭理赔是怎样的 车辆刮蹭理赔是怎样的车辆无论是在运行过程中还是停放在路边,都是有可能出现被刮蹭的情况,而此时对车辆造成了损害,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到底车辆刮蹭理赔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车辆刮蹭理赔是怎样的现在的保险条例中推出了一项不计免赔,也就是无论多少,保险公司都要负责理赔,因此现在的许多车主只要有点小刮擦就找保险公司,其实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有些根本是没有必要的。一般来说,假如投保了不计免赔的项目,无论是多大的赔偿费用,都会记录在客户的事故率中,而来年的保费是会根.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二、误工费的事件计算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 房屋出租合同已签钱已付租客毁约怎么办?房屋出租合同已签钱已付租客毁约的让租客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即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按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之间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说明:1.按照第九条规定,如果是依法登记的话,那么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消灭和设立,就可以最终发生一定的效力。如果没有并没有登记的话,就不会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的话,那么情况另外会有变化。2.按照第十五条规定的话,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签订关于设立,变更,消灭或者是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非是法律或者是合同当中有着另外的规定,那么从从合同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生效。所以,合同效力和物权效.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镇江高新区律师 ·和县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案(含财产保全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