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导致死亡索赔案起诉状、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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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张某某 女 被告:常州某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民事起诉状 原告:蒋某,女,汉族 原告:宋某,男,汉族 被告一:倪某某,男,汉族 被告二:倪某某,男,汉族 被告三:宿迁市洋河镇某某酿酒厂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二赔偿原告人民币620850元(包含死亡赔偿金583320元+丧葬费27569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96060元+精神抚慰金80000元=886929元*70%=62085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三对上述请求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7年2月9日中午,被告一、二因向原告推销被告三生产的白酒而宴请原告蒋某的丈夫xxx,当时陪酒的有12人,当天喝的是被告三生产的4瓶1000ml的高度“赠品”白酒,此赠品没有任何包装及合格证,瓶身亦没有任何标识,更没有标注酒精度数及含量.。在陪酒时被告一、二有明显劝酒行为,其他被告亦存在劝酒行为,导致xxx饮酒过量、醉酒并神志不清,其后xxx发生重度酒精重度心脏骤停送蚌埠市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急救无效而死亡,医院病历及死亡记录显示死亡原因为急性重度酒精中毒.。 受害人xxx出生年月为1958年3月2日,死亡时年龄59周岁,两原告为受害人xxx的合法继承人。 原告认为xxx的死亡与被告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一、二为了向xxx多销售白酒而用被告三生产的 “赠品”高度白酒宴请并劝酒灌醉xxx,该白酒没有任何包装、标识等,属于三无产品,被告一、二存在过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且所有被告在xxx醉酒后未尽到安保义务,被告三是涉案白酒的生产商,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上述赔偿,原告与被告协商未果,为现维护其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望贵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宋某、蒋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宋某、蒋某诉倪某某、倪某某、宿迁洋河某某酿酒厂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被告三某某酿酒厂的白酒是没有任何标识,外包装的三无产品.。 按照产品质量责任法第26-27条规定,属于产品质量缺陷。那么被告三作为白酒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一,二作为销售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本案死者的死亡按照病历和死亡记录可知就是因为中度急性酒精中毒而引起的心脏骤停。而至于糖尿病高血压症状也是因为酒精中毒引发其他病症反应,就是说如果没有酒精中毒的话,不会引发糖尿病,高血压的病症和心脏骤停。 第三,本案起诉的产品质量责任赔偿和另一个侵权赔偿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单独起诉。 综上,请法庭支持原告诉请。 代理人:。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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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徐州市房产律师处理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纠纷、租赁纠纷、继承纠纷等 未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如何写 未婚子女一般是指父母在尚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就生下的子女,虽然这样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其实也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作为父母也是需要履行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那通常这个未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子女抚养协议?子女抚养协议怎么写?夫妻离婚时,孩子只能跟一方共同生活,但这并不是说,另一方就不需要对孩子尽抚养义务。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不因为离婚而消灭;夫妻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以. 在异地如何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离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双方在就财产分割问题上不能够达成一致的,可以到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在异地,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到哪里起诉。那么,在异地如何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呢?接下来,请看以下内容:这属于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 注册资金是什么?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按照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比例出资,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营业执照上面,会写清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场所等。在一定程度上,注册资金是公司实力的象征。那么,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 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搜集婚姻破裂的证据,如果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应到常住地进行立案。那么,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费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具体谈谈正在外地起诉离婚的程序以及离婚手续费的相关问题,让我们一起看一看:如果当事人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其就必须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或属于第111条所列7种情形以及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种: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实践当中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程序,如以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注销的公司的名义起诉,以已死亡的公民的名义起诉等等。这类情况经审理发现,即予驳回起诉。2、原告不.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找律师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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