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代理的承诺书赔偿返还不当得利上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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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 上诉人:宋某某 女 被上诉人:南京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诉人不服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2019)苏0115民初159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长三角律师网。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2019)苏0115民初1594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不当得利26000元。 3、由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出具了承诺书,被上诉人在承诺书上表示不追究上诉人责任构成协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csj64.com。 1、上诉人出具的承诺书上载明的情况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上诉人系南京市江宁区某某置业咨询服务中心的员工,而南京市江宁区某某置业咨询服务中心和被上诉人属于关联企业(王某是股东).长三角律师网。因此,不存在上诉人假借被上诉人名义,冒充被上诉人工作人员,非法介入被上诉人已开展的业务的情况.csj64.com。 2、上诉人并没有给被上诉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csj64.com。 在一审过程中,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上诉人给其造成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 3、双方就赔偿26000元并没有达成协议。 (1)双方并没有就赔偿26000元达成合意。 虽然上诉人于2018年9月5日出具了承诺书,但该承诺书系上诉人当时在被上诉人处受到胁迫时出具,于是上诉人于2018年9月6日报警要求警方介入处理.长三角律师网。由此可以证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并没有就赔偿26000元达成合意。 (2)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也没有就被上诉人于2018年9月6日记录于承诺书上的内容达成合意,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的事宜并没有结束。 4、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csj64.com。本案中,承诺书上的内容并不是上诉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综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协议,且承诺书的载明的情况事实上根本不存在,被上诉人基于承诺书收取上诉人26000元没有法律上的依据.长三角律师网。 为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csj64.com。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上诉状副本一份.长三角律师网。 上诉人:。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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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代理词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持股权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合法清债公司 ·泰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位置汇总 有的单位知道自己如果只是为了单方面的利益而在不正当理由的基础上解除合同肯定是要被算作是违法的,所以就会想到一些在名义上合法却实际上再变相地逼迫员工自己选择离职的做法,如果这样的行为被员工认为是侵权并且告之法院肯定是要被判处赔偿工资损失。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变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在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被告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教育。原告认为自己工伤带病工作,要求被告安排较轻工作,双方本可依合同约定或劳动法律法规. 一、夫妻结婚几年财产可分割?根据最新的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结婚分割财产已经取消了限制,所以不管结婚多长时间,都可以分割财产。原则上,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是均分财产。结婚之后,夫妻之间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那么一般婚前财产依然属于个人,婚后的共同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具体法律依据如下:相关法律知识《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 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 生活中,难免有意外,工作中也是如此,因此在工作中难免会有因工受伤的情况。既然是因工受伤,那就涉及到赔付的问题,那么,到底是按工伤赔付还是按其他赔付,这就涉及了是否认定是工伤。工伤认定只跟年龄有关,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您应该做充分了解,以便在实践中保障自己的权利。一、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二、工伤的法律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提出离婚而有一方不同意的能离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 离婚后房子改名要男方的签名和他的证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张家港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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