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武xx ,男
被告:化xx ,男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9年3月15日,原被告签订一个情况说明,若不还钱就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屋为扬子小区6幢403室。原告在2019年3月19日收到60000元,在被告欺骗下把市价为32万的房屋过户给被告.。现在原告发现出售价远远市价,原告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不同意.。故原告依法向提起诉讼,请求判准上列请求。
   此致
琅琊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本律师受武辉的委托,江苏DD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武xx诉化xx房屋买卖合同一案一审特别权限诉讼代理人.。现对本案的本诉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1:该房屋成交价明显低于同类房屋市价。
2:支付该合同的房款是借款,并计算高额的高利贷,超出国家标准。
3:通过这种手续欺骗强迫原告办理过户手续。
本案中被告用以房抵债方式来欺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主要依据如下:
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以上代理意见,希望贵合议庭在合议时给予充分考虑
                                                 代理人
                                                       年    月    日.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申请确定监护人代理词
·南京律师在线解答:精准答疑破误区
·南京受贿罪,南京单位受贿罪律师_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处罚
·商业特许经营案件代理词
·南京市江北新区看守所在哪里?地址位置如何导航?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来解决这起纠纷进而帮助维权。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所谓被代理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原来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现在已满18周岁,取得了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或是虽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法律上将其视为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被代理.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嘛?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嘛?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

劳动合同有明显的改字是有效的吗?
    一、劳动合同有明显的改字是有效的吗?1、任何合同,在主文有涂改之处都必须盖上校对章或者手印,必须得到双方认可才行2、你这份合同涂改处是性别和出生日期一栏,对合同的没有太大影响,这份合同有效!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1)适用经济补偿的情形:(1)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5)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备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6)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停止经营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适用赔偿金的情.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河南律师
·含山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我于一个喝酒的人发生争吵,他跑进厨房拿来菜x把我左手食指砍伤。请问他应该受到怎么
    A

    我于一个喝酒的人发生争吵,他跑进厨房拿来菜x把我左手食指砍伤。请问他应该受到怎么的法律制

  • Q和女朋友分手啦,她在我家不肯走怎么办?我该怎么
    A

    和女朋友分手啦,她在我家不肯走怎么办?我该怎么

  • Q家里事情太多电话谈18451543529
    A

    事情太多,电话谈18451543529袁

  • Q关于徐州丰县范楼镇成年人更改姓名问题
    A

    您好,我是江苏徐州丰县范楼镇人,今年24岁,幼龄时家里改过一次名,现在就读于福建航运学校,因学校和海事局申报名字和本

  • Q女方准备起诉离婚
    A

    准备起诉离婚,男方不肯,请问律师明天有时间吗?

  • Q2016政策来了农村户口第一胎生的是女孩,拆迁时办了独生子女证多享受0平方的面积
    A

    2016政策来了农村户口第一胎生的是女孩,拆迁时办了独生子女证多享受0平方的面积,现在想在再生一个,像这种情况,可以

  • Q我买的64的手机、却给我一个16的
    A

    我的手机买一年了、没有发现是16的、内存不够、才发现是16的、到手机店里就要把差价找给我,我不同意

  • Q因政府施工修路导致住宅楼变成危楼
    A

    因政府修路导致楼房变成危楼,现在寻求解决办法?谢谢

  • Q我们是二婚,男方是教师,户口上有一孩,女方是农村户口,户口上没有孩,这样的情况下
    A

    我们是二婚,男方是教师,户口上有一孩,女方是农村户口,户口上没有孩,这样的情况下还可以生吗?如果生了,对男方的工作有

  • Q医院乱收费,欺骗病患,误导强制消
    A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中医院,收了中药换药费,出院后不给换了,清单写了16次,只换了1次,说是别的费用,问医生什么费用,

  • Q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
    A

    我一个人带三个小孩,长期分居,他也一点都不关心,这日子没法过

  • Q我想起诉离婚,越快越好
    A

    希希望你们快回复我,越快越好

  • Q银行违规操作取款
    A

    银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妹妹拿着我的卡,在没有我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取了30万

  • Q异地婚姻,因性格不合,现不在被告住地,相关法律程序可否委托律师
    A

    异地婚姻,在娄底双峰领的结婚证,两人感情已破裂,与男方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我本人不在当地,行事不方便,想起诉离婚

  • Q老师骂学生不懂做人,难听的话,犯法吗san
    A

    老师骂学生不懂做人,难听的话,犯法吗san老师骂学生不懂做人,难听的话,犯法吗887921

  • Q高中因违反规定严重警告会记录档案吗?
    A

    高中因违反规定严重警告会记录档案吗?

  • Q这样可以离婚抚养权吗?
    A

    男方不上班,婆婆有癌症,公公欠了一屁股债,男方还疑神疑鬼的动手打人,如果离婚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吗?户籍在女方家,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