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代理的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索赔案 |
| ||||||||||||||||||||
起诉状
原告:华某某 男 被告:南京彤国升物流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70791.09元、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待定).长三角律师网。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9年5月13日下午18点左右,原告驾驶苏ANxx水泥搅拌车在zz船舶工程公司附近装水泥,在看水泥搅拌车是否对正水泥出料口时,从驾驶室摔倒在地,导致L1椎体压缩性骨折、额骨骨,并于2019年5月13日住院治疗,2019年5月28日出院。 原告认为,原告在被告雇佣期间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被告应当对原告受伤予以赔偿。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长三角律师网。 此致 人民法院 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一份。 起诉人: 2019年 月 日.csj64.com。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所有看守所推行快速会见,部分看守所试行周六预约会见 ·施工合同工程款拖欠案起诉状 ·六合借贷律师_六合民间借贷律师_六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哪?怎么去?乘车路线? ·扬中律师事务所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一、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属于违约,房主不搬走可以起诉原房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 被欺诈后能不能要求赔付三倍赔偿金吗?大部分遇到欺诈后能不能要求赔付三倍赔偿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受到商家消费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商家进行三倍的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 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 作为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高管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高管的规定。虽有经营判断不受司法干预的原则,但是公司高管主观上的疏忽、懈怠,或者因欺诈、自我交易,以及重大过失等行为,仍应. 第二次行政强制执行催告期限有什么规定?一、第二次行政强制执行催告期限有什么规定?催告期限规定分为二种情况:1、代履行的催告期为三日。2、申请法院执行前的催告期为十日。《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代履行前. 法院不给离婚的有哪些条件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云南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法律知识 | ||||||||||||||||||||
![]() 王庆磊 律师 |
![]() |
![]() |
![]() |
![]() 杨晗璐 律师 |
![]() |
![]() |
![]() |
![]() 高峰 律师 |
![]() |
![]() |
![]() |
![]() 顾小东 律师 |
![]() |
![]() |
![]() |
南京律师代理的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索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