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代理的公租房使用权案件起诉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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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
原告:童某某 女 汉族 被告:南京某某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请求 1.要求确认南京市建邺区南苑新村话园xx室公租房使用权归原告所有;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zzz原住南京市玄武区红庙76号,1992年12月,南京市玄武区红庙76号房屋被拆迁,原告被安置在南京市建邺区南苑新村话园xxx室(以下简称涉案房屋),涉案房屋由zzz和原告承租并居住.csj64.com。1997年,xxx用红庙8号4单元xx室置换原告承租的涉案房屋,并在南京市房屋置换中心办理了换房手续,2008年12月1日,xx又将涉案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原告,并由当时涉案房屋的管理单位南京xx物业有限公司将涉案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为原告,原告支付了使用权转让过户费,其后涉案房屋一直由原告缴纳租金.长三角律师网。2012年,涉案房屋的管理单位变更为被告,2012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公有住房租赁契约,涉案房屋自2008年12月1日起一直由原告承租并居住至今.csj64.com。 原告认为涉案房屋的使用权应当归原告所有,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19年 月 日.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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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连云港市各区县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邮编、办公受理时间一览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受理和管辖的权威解读 ·商业特许经营案件代理词 ·南京遗产律师_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南京婚姻继承律师 ·镇江要债公司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看登记效力包括哪些方面?物权法是我国重要的一部法律文件,是指导居民处理物权纠纷的主要法律。自颁布以来,最高法结合新形势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对物权登记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解释。对物权登记效力的认定是非常关键的,那么,物权法司. 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一、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被告?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 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抢夺罪数额较大是量刑的一个情节,我国司法解释对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还有数额巨大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一、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 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么? 一、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享有探望权么?虽然其中并没有明确探望权是否适用于继父母、继子女之间,但婚姻法第二十七条已经指出:“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继父或继母和继子女间形成了.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靖江律师 ·苏州市高新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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