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代理股权纠纷案件,诉请支付股权回购款 |
| ||||||||||||||||||||||||||||||
|
起诉状 原告:常某,女,汉族,现住江苏省泰州市xx路,联系电话 被告:某某某,男,汉族,住江苏省邳州市八集镇xx号,联系电话 第三人:南京某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xx号,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回购原告在某某某公司1.5%的股权,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判令被告支付股权回购款6万元及利息(从2019年6月1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csj64.com。 事实及理由: 被告是某某某公司的最初发起人,以拟设立的某某某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发业务,寻找合作投资者。2015年8月25日被告和原告签订了《南京某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约定原告参与某某某公司的发起设立,投入人民币6万元,占某某某公司股份的1.5%。同时约定公司由被告自主经营自主发展,在合同签订一年内,完不成400万的毛利润(净利润为200万),被告将原价回购股权。同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投资款,被告出具收条.csj64.com。 2016年1月11日,某某某公司注册成立,工商登记显示,原告持股1.5%,被告持股96%,法定代表人为被告。但公司并未实际进行经营,创造利润更无从谈起.长三角律师网。原告多次与被告商谈回购事宜,被告各种理由拖延,直至拒绝通信沟通、拒不办理。 原、被告签订的《投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csj64.com。被告拒不履行协议,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合同违约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 ·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案起诉状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电话、会见时间、取保候审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既具备资合性又具备人合性的公司,相比较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更加重视资合性,资合性的公司,比价没有感情,股东之间都是依靠数据讲话,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所以对于股东之间都很信赖。那么合资公司法律问题是怎么样的?一、合资公司法律问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产物,是利用国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几年来,合资企业有了很大发展,对于帮助解决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是一个主要的渠道和有益的补充。但从全国范围看,合资企业的. 道路交通事故时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驾驶员过失或 道路交通事故时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因驾驶员过失或意外从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身亡的事件。道路是指供由行人通行和无轨车辆行驶的交通基础设施。按特点可分为乡村道路、车间通道、学校道路、考试道路、林业道路等。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又包括了哪些情况呢?一下将作详细说明。下列情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就是非道路交通事故:1、自行修建、自行管理的没有列入规划的村间路和城市巷弄,或者是称自行修建、自行管理的路面;2、农村因耕作需要而用石头、沥青、水泥等铺设成的机耕路;3、村民屋前和屋后所建造的路段或者是因为长时间踩踏所. 社保要交多少年养老保险要交15年之后才可领取养老金,男必须交满25年、女必须交满20年且退休后方能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以后,个人及单位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 女方什么情况属于骗婚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因此,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另外,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的情况,包括性格、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况也属于骗婚,但该情形下的骗婚不是犯罪行为。发现被骗婚后,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时,可以将企业的不动产,如企业厂房,进行抵押来换取流动资金。企业需要和放贷机构签署厂房抵押合同来确立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一、厂房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有什么规定?企业厂房等不动产抵押合同以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为生效时间。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滁州市南谯区律师 ·吉林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 |
![]() 杨晗璐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96265110 |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 |
| 南京律师代理股权纠纷案件,诉请支付股权回购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