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在栖霞区尧化门街137号

★遇到刑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方式上的秘密性,不再需要侦查人员陪同,不被监听,有利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充分交流,相互信任,从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栖霞区驻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检察室强化看守所安全检察,取得良好实效.
    1.要求每天驻所检察人员在参加交接班晨会时,要询问当日有无新收押人员,了解有无存在疾病安全隐患.
    2.一查出入监区岗哨警卫执行出入监区登记,值班民警在岗在位,管教民警提押、提讯、谈话执法规范的执行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相关调查程序。二查监控设施运转情况,通过实时监控画面和实地巡视检察,全面了解重点人员安防措施落实情况,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一看重点人员,及时了解重点病号治疗情况,重点病号和重点对象夹控情况,督促看守所落实好医疗和防控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二看重点时段,对开饭、开铺和工作时间等时段重点检察,防止出现多吃多占等牢头狱霸行为发生;三看重点地段。对电网设施、围墙、岗哨等处重点检察,消除安全隐患。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方式上的秘密性,不再需要侦查人员陪同,不被监听,有利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充分交流,相互信任,从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刑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海事法院搬迁新址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迁至鼓楼区江苏路新址
·拘留在南京市看守所的短期服刑人员可以会见吗?

国有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国有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首先就是要对财产的线索进行追踪,及时的向银行申请财产的一个保全。财产的保全是指债权人也是被欠款的人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益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可以帮助被欠款的人避免一定的财产上面的损失。但是必须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采取一个财产保全的措施补救被欠款人的利益损失。根据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法规里面的第九章,关于“保全和先予执行”的一个相关规定:第一就是保全的一个相关的有效的范围限制,只允许是在被欠钱的人所请求的范围里面或者跟这个案件有关系的相关财物;第二就是.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手续是怎样的?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手续是怎样的?农村房屋拆迁继承手续是必须经过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一)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

网签备案多久可以解除撤销?
    网签备案多久可以解除撤销?1、房管局撤销网签一般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一般情况下,需要撤销网签的话,需要交易双方协商,双方都同意以后才能去房管所撤销。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需要撤销的一方只能去法院起诉讼,通过这种方式来撤销网签。2、一手房跟二手房的网签有一些区别,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网签,只是代表双方买卖交易的成立,所以二手房的网签不管是修改或者撤销都比较简单一些。一手房的网签代表的是备案,一旦网签成功了是比较难更改的。二、撤销网签有哪些流程?1、首先,当事人要去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以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因单位原因到龄退还没退休怎么
    A

    因单位原因到龄退还没退休怎么

  • Q给伤者如何补偿请输入问题标题
    A

    给伤者如何补偿请输入问题标题

  • Q关于婚姻破裂孩子谁抚养的问题
    A

    关于婚姻破裂孩子谁抚养的问题

  • Q如何变更监护权的诉讼,请帮忙
    A

    如何变更监护权的诉讼,请帮忙

  • Q未经房东同意转让店面如何处理
    A

    未经房东同意转让店面如何处理

  • Q他人非法占有QQ能不能起诉
    A

    他人非法占有QQ能不能起诉

  • Q我男朋友欺骗我,原来他是有家庭的
    A

    我男朋友欺骗我,原来他是有家庭的

  • Q你好,请问装修纠纷怎么处理
    A

    你好,请问装修纠纷怎么处理

  • Q全日制本科毕业,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遗产继承纠纷的经验,只需
    A

    全日制本科毕业,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遗产继承纠纷的经验,只需要网上咨询,付费

  • Q是不是还有按农村户口赔偿方法
    A

    是不是还有按农村户口赔偿方法

  • Q报检证放在原单位使用,有风险吗?
    A

    报检证放在原单位使用,有风险吗?

  • Q我妈妈把30万借给个同村的一个人
    A

    我妈妈把30万借给个同村的一个人

  • Q企业名称变更后是否还可以用变更前的老名称人事生产经营
    A

    企业名称变更后是否还可以用变更前的老名称人事生产经营

  • Q退休职工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A

    退休职工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 Q一侧输卵管切除,算三级医疗事故吗?
    A

    一侧输卵管切除,算三级医疗事故吗?

  • Q上班工作中意外造成腰椎间盘突出能算工伤吗?几级
    A

    上班工作中意外造成腰椎间盘突出能算工伤吗?几级

  • Q强制执行时查不到被执行公司账号该则么
    A

    强制执行时查不到被执行公司账号该则么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