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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邮编: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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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第三巡回法庭大门,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明发总部广场内.

    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5省市有关案件。5省市地处华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开放合作程度较高,人口密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重大跨行政区划案件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

    第三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第一类是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案件。第二类包括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第三类是一些涉及程序性事项的案件。主要是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第四类是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也可以交由巡回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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