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看守所会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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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看守所会见时间一般是: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时间,是南京市看守所正常上班时间。但如果是会见尚未被判刑的的嫌疑人,嫌疑人近亲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委托律师才有权可以会见。如果是会见判决已经生效的刑期较短的罪犯,可以通过南京市监狱网站或者电话实行会见预约。 ★有刑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市看守所周六预约会见注意事项: 1、周六上午会见属于快速会见时段,律师会见应在30分钟内结束。请各位律师至少提前两天进行预约,并在微信平台查询是否预约成功。 2、周六上午看守所只办理预约成功的律师会见。会见时间从上午9时15分开始,10时以后接待民警不再受理律师会见业务。预约成功的律师10时前未到达看守所的,视为自动放弃会见。 未决犯家属不能会见。 已决犯可以会见,具体会见时间各看守所规定不一:一般情况下,看守所会见人犯,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后方可申请会见.。而且会见时对时间和人数上都有限制: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江苏省看守所 地址 建邺区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 866730721 会见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南京市看守所 地址 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4420960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15,下午2:00-5:15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 建邺区下圩村19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4427947 会见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看守所 地址 玄武区沧波门小庄八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4427177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 秦淮区看守所 地址 秦淮区罗家场66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4426300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浦口区看守所 地址 浦口区泰冯路58-2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58140310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栖霞区看守所 地址 栖霞区尧化门街135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3148086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雨花台区看守所 地址 雨花台区郁金香路10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52401825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家属需要委托律师会见的,可以联系律师:13951899110(微信) 江宁区看守所 地址 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 联系电话(前台) 025-5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六合区看守所 地址 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 联系电话(前台) 025-57555667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高淳区看守所 地址 高淳区淳西镇南塘村史家后 联系电话(内勤) 025-57889918 会见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溧水区看守所 地址 溧水区永阳镇栖凤南路8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57245635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地址 雨花台区油新线 ★有刑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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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江宁离婚股权分割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 ·南京市栖霞区建筑工程律师 ·房屋用益物权拆迁补偿案 ·工伤保险待遇答辩状 代位权中涉及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代位权中涉及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很多时候我们在生活当中产生的民事债务债权纠纷其实就是在行使代位权的,在代位权实施的过程当中,最低也是牵扯到有三个人的债务债权关系共同发生的。而且有人会觉得在行使代位权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抗辩权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代位权中涉及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代位权中涉及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 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工么? 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工么?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 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基本属于同一个概念。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还有一种就业协议,它不等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准备,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将要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对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先行约定的协议,例如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双方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双方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还没有开始履行,双方的行为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填写?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填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实际原因写即可。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 抢劫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意思? 现在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非法获得不当利益,不惜冒险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偷盗、抢劫、赌博等等,我们知道,抢劫是比偷盗更加严重的犯罪方式之一,参与抢劫者,将会被依法处以重刑,那么,抢劫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意思呢?一、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刑法263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2.抢劫罪中关于数额的标准一般是:500-2000元是数额较大;5千—2万元是数额巨大;3万--10万是数额特别.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滁州市琅琊区律师 ·吉林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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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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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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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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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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