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这些条件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必须满足才能获得批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并非绝对,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同时,被取保候审的人仍然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限制,否则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02584110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离婚纠纷案件撤诉申请书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案件诉状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上诉状
·借条民事起诉状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合同违约赔偿、债务清欠、合并重组

新婚姻法 同居与事实婚姻的界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同居与事实婚姻的界定是什么?同居是一种微妙的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同居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婚前同居,一种是婚后同居。而在法律层面上,同居分为合法同居和非法同居,合法同居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非法同居便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新的婚姻法推出之后,对同居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非法同居,新婚姻法同居问题得到了很大的关注,那么我们就一起看看新婚姻法关于同居问题的界定。婚姻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它不仅仅是代表了两个人爱情的结晶,更是一个家庭的开端,那么您知道同居很久算不.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

有结婚证多少年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结婚证多少年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过去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认为结婚后或结婚后几年就可以将一方的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中,也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人们通常会问,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几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才能把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还有人会直接认为,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会随着夫妻生活的年限的增加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误解是有历史渊源的。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遗弃早产儿犯罪吗?遗弃罪是什么?
    早产儿,是一个家庭的悲哀,当一个家庭出现早产儿,那么一定会让父母以及其他亲人难过,早产儿原本就十分可怜,因为它们的身体很有可能在他的发育过程中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甚至对自身体质也会有影响。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他的父母遗弃他的理由,一些家长在发现孩子是早产儿时,会产生遗弃早产儿的念头,那么遗弃早产儿犯罪吗?让我们了解一下。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

快节奏的时代造就了很多很多离婚的父母
    快节奏的时代造就了很多很多离婚的父母,然而一段婚姻的结束并不只是父母双方的事情,对他们的孩子也是会有很大影响。对于有孩子的父母,离婚后最重要的也是受法律约束的事情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下面我们来看下中国的婚姻法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子女抚.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02584110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离婚,没结婚证有一个12月的孩子
    A

    没结婚证有一个12月的孩子

  • Q保底费还能按每年付一次要回吗?
    A

    甲方和乙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有效期限:2006.2-2020.2,合同规定甲方享有独家生产权并按如下2条向乙方支付价

  • Q退伍军人,我是09年从石家庄大专入伍的
    A

    我是09年从石家庄大专入伍的,今年就要退伍了,家是巨鹿的,我今年退伍,是回巨鹿还是回石家庄。

  • Q 专利,怎么样的产品才能申请专利保护也就是说能申请专利保护的产品要符合哪些条件
    A

    怎么样的产品才能申请专利保护也就是说能申请专利保护的产品要符合哪些条件

  • Q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在上海,是一家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A

    2014年11月和江苏高邮一家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对方向我们公司订购总价19500元的输送设备,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 Q劳务派遣,您好,我被工商银行聘用
    A

    您好,我被工商银行聘用的,至到新劳动合同法施实,工商银行诱骗我们签了解除劳动合同,转而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两年合同

  • Q拖欠工资,现问题是仲裁也要到管辖地劳动部门
    A

    现问题是仲裁也要到管辖地劳动部门,劳动部门以经发生了在为违法用工单位百般开脱违法责任.那我去仲裁还会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 Q我的案子怎么样了,我被手机短信诈骗了我想问问案子怎么样了
    A

    我被手机短信诈骗了我想问问案子怎么样了

  • Q离婚房子归谁,结婚后是女放那钱买的房子
    A

    结婚后是女放那钱买的房子,签署的是女方名,装修是男方拿的钱,要是离婚房子归谁。谢谢

  • Q父亲去世,房产应怎样分配?父亲生前的房屋公证书有效吗?
    A

    我母亲99年去世,父亲2005年再婚,再婚前到公正处,公证了房屋是我父亲的(实际是父母生前的房改房),还有一份婚前协

  • Q交通事故之后请问我该怎么办?
    A

    我开车撞了两个人,民事协调不成,他们要的太多了,也不去法院告我,天天带人来我家捣乱,报警也没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 Q在商场手上有关赔偿的问题
    A

    我需要了解,香港家人在广州的外资商场损伤,需住院,费用5万元左右,由于是商场的原因,可以得到医药费赔偿和其它赔偿吗

  • Q2根肋骨骨折有工伤
    A

    2根肋骨中断有工伤级别吗

  • Q要不上工资应该怎么办,要不上工资应该怎么办‘
    A

    要不上工资应该怎么办‘

  • Q祈求法律帮助,我前几天在医院带环医生给我做了子宫糜烂术
    A

    我前几天在医院带环医生给我做了子宫糜烂术,碰上了宫颈流了五天血,我去找他们讨说法他们互相推脱责任,不给我解决看病该怎

  • Q上班受到殴打后患了精神病算工伤
    A

    上班受到殴打后患了精神病算工伤

  • Q上班途中出现意外伤害员工所属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A

    滨州魏桥员工在上班途中出现意外伤害,家属到魏桥所要工伤赔偿时,魏桥领导直说找律师来过问此事。特请求助!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