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所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 |
| ||||||||||||||||||||||||||||||
|
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劳动保障厅大院内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院), 电话:2663119 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社局办公楼监察仲裁维权窗口, 电话:3536153 合肥市瑶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1619号明光路教体与人社大楼 64496062 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合肥市北二环与大房郢路交口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 65699529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79号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1号综合服务窗口 65597684 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50号窗口 63387186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巢湖市人社局办事大厅 82185821 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口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2楼201室 67735200 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和仪武路交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综合窗口仲裁业务 68828956 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长丰县吴山路与南一环交口政务服务中心5楼513室 66671047 庐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庐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人社部门办事大厅二楼209室 87255110 合肥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合肥市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C1栋2楼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人才市场分中心劳动科室7号窗口 65315587 合肥市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门路80号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5 号楼一至三层公共服务大厅 63679141 合肥市新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前江路交口少荃家园47幢1楼仲裁监察处 65777106 。 ┝咨询律师:19166418749(章律师) 13986213581(顾律师) ![]()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安徽省看守所电话大全 ·合肥市所有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联系电话 ·安徽省各市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巢湖市看守所_巢湖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安徽巢湖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安徽全省所有看守所对外联系电话汇总表 企业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按照法定的合并程序,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那到底企业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企业合并的程序是怎样的1、签订《公司合并协议》2、A、B公司均召开股东会决议依据《公司法》第38条第九款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3、公告债权人依据《公司法》174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还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还一、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还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2、特殊情况下的答案。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一、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所负债务,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主张,该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协议有特别约定、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或者自己已经偿付所承担.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 ·合肥律师 ·芜湖律师 ·蚌埠律师 ·淮南律师 ·淮北律师 ·马鞍山律师 ·铜陵律师 ·安庆律师 ·黄山律师 ·滁州律师 ·阜阳律师 ·宿州律师 ·六安律师 ·宣城律师 ·池州律师 ·亳州律师 ·泰州市海陵区律师 ·江阴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13986213581 |
![]() |
![]() 章浩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
19166418749 |
![]() |
![]() 沈培亮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
18656084778 |
![]() |
![]() 黄贤柏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
15551750882 |
![]() |
![]()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955028395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3770831974 |
![]() |
| 合肥市所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