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同时,还赋予其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辩护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人可以委托律师: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亲友或其所在单位代为委托的,须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认.。(注:《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八条规定,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亲友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辩护律师.。)

一、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刑事案件中,委托律师与委托辩护人不是一个概念.。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不包括被监察委调查的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和.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可以委托自己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监护人、亲友作为辩护人.
 
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在..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会告知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的权利。此时,未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本人可以自行聘请律师,而已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办案人员告知家属代为聘请律师。家属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带走,或者接收到《拘留通知书》后为他/她聘请律师。
 
二、哪些人可以委托律师?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同时,还赋予其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辩护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人可以委托律师:
(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人: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亲友或其所在单位代为委托的,须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认.。(注:《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八条规定,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亲友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辩护律师.。)
(二)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人:
1.被害人本人;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3.被害人的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三、如何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
 
当你的亲属被警察带走,..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你的首选。你可能会碰到“好心人”以疏通..、捞人等名义诈骗你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案子的..时机,甚至还会起到反作用。
 
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优先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尤其是一些重大案件,专业刑辩律师才能够更好地驾驭。
 
当事人及亲属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仅供参考:
 
   (1)是否以刑事辩护作为其主业。刑事辩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律师具有扎实深厚的刑事法学、证据法学等理论功底,而且要求律师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敏锐的洞察能力、丰富的社会阅历、触类旁通的领悟能力、以及日益积累的实务操作技能。
 
   (2)是否发表过专业性的文章。律师在法律类期刊或者自媒体上发表专业性的文章,或者出版专著、合著,说明其在这一领域的深入探索和研究,从一定程序上反映了他在这一领域知识的积累与沉淀。
 
   (3)是否有过辩护成功的案例。通过其所经办的案件,来考察其专业素养和办案技能,亦是不可或缺的。
 
   (4)可以通过咨询了解该律师的业务熟悉程度.。在聘请律师时,一定要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四、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律师收费是根据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办案地点、办案时间、罪名多寡,并结合服务律师的级别、经验、水平、技艺并按照各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规定的幅度范围来确定的。
友情提示,刑事案件不允许律师风险代理。
 
五、聘请律师的注意事项和误区
1.要给律师充足的调查取证和案头准备时间。如果临开庭的时候才聘请律师,律师很有可能因时间匆忙没有吃透案情,没有时间会见与阅卷,没有时间调查与取证,可能会因准备不充分不能提供有效辩护。
 
2.对律师作出的有关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承诺要有正确的判断和估计,不能要求律师对案件判决结果作出许诺。因为影响一个案件判决结果的因素很多,在诉讼过程中存在许多变数,作为律师只能在辩护过程中竭尽全力辩护,去影响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判断,说服他们接受并采纳辩护观点.。另外,对律师不要有分外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要求。
 
3.要对聘请的律师给予充分的信任,毫无保留地陈述案件的真实情况,以便律师对案件性质有一个正确的判断,理清复杂的法律..,理出准确的代理或辩护思路。同时还应当相信律师对你提供的资料和案情都会严格保密,不会对外泄露.。即使在代理工作结束后,律师也将负有保密义务,而且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及辅助人员,对于了解到的委托事项的保密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六、亲属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六大禁忌
 
   1.不能让律师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2.不能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电子通讯设备与外界联系;
  3.不能用各种方式与当事人串供、毁灭、伪造、转移证据;
  4.不能让律师带亲属参加会见;
  5.不能让律师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6.不能向律师提出查看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的要求。
 
七、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一)公安侦查阶段(不包括监察委调查阶段)
1.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及权利规定;
2.可以对侦查机关侵犯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代为提出申诉、控告;
3.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4.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及其他;
5.可以代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6.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律师有权要求侦查机关解除;
7.在逮捕审查阶段,可以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
8.如果嫌疑人被批捕,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9.可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10.在侦查终结前,可以提出法律意见,并应当附卷;
    (二).审查起诉阶段
1.辩护律师可以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全面阅卷;
2.可以会见嫌疑人;
3.可以调查取证,或者申请调查取证
4.可以向检察官进行口头或者书面辩护,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5.辩护律师有权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6.可以向嫌疑人核实有关证据;
7.可以对嫌疑人做不起诉辩护;
(三).审判阶段
1.接受出庭通知书的权利;
2.阅卷权;
3.会见和通信权;
4.调查取证权;
5.申请取保候审权;
6.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
7.参加法庭辩护权利.
 8.辩护律师有权在经过被告人同意后提出上诉。
(四) 死刑复核阶段
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五)申诉阶段
当案件被错判、误判、冤判、重判,律师可以代理申诉,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咨询律师:15110712198(闫律师) 13015492222(周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大同律师
周润喜 律师
13015492222
大同律师
闫国田 律师
15110712198

山西律师·大同律师



相关知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公司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指南
·家人被公安或监察委带走了怎么办?—刑事案件家属权利须知全指引
·刑事案件家属聘请律师指引
·刑事拘留后拯救亲人的黄金37天

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是否能反悔
    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是否能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

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
    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一、招摇撞骗罪未成犯罪事实会如何处罚?招摇撞骗罪应属结果犯,存在未遂状态。行为犯是指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无需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即可成立既遂的犯罪形态。这里的“特定危害结果”,既包括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现实的危险结果。相反,那种不仅实施刑法分则规定构成要件的行为,且还必须发生特定危害结果才成立既遂的犯罪是结果犯。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八项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

民法那条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
    一、民法那条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存在合法有效的.

作为政府雇员可随时辞职吗?
    一、作为政府雇员可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的除外。公务员辞职的程序是: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

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数额、情节规定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
·太原律师
·大同律师
·朔州律师
·忻州律师
·吕梁律师
·晋中律师
·阳泉律师
·长治律师
·晋城律师
·临汾律师
·运城律师
·浙江律师
·南京市建邺区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大同律师
周润喜 律师
13015492222
大同律师
闫国田 律师
15110712198

山西律师·大同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股东有权知道经营者的工资涨幅标准么
    A

    股东有权知道经营者的工资涨幅标准么我只是一个小股东能对此提出质疑么

  • Q国企工人取暖费,黑龙江省国企工人取暖费标准有规定吗
    A

    黑龙江省国企工人取暖费标准有规定吗

  • Q居间人必须经工商登记吗,居间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法律资格
    A

    居间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法律资格,只有经过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可以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才可以为居间人吗?如果自然人偶尔为

  • Q房屋拆迁子女如何分配,我家现在房屋要拆迁
    A

    我家现在房屋要拆迁,我家姐弟四个。我是最小,上面三个姐姐。现在是房子拆迁补偿款26万再给320平米的住宅面积(三套房

  • Q交通事后的一些情况,凌晨
    A

    凌晨,我朋友开车在路口闯红灯撞了一辆标致308轿车,相撞后,我们的车在旋转过程中又擦伤了一辆车。(三辆车都没有人员伤

  • Q婚姻,领了证但没有共同生活
    A

    领了证但没有共同生活,领证前买的房子,领证后增值,离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 Q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A

    去年12月13日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他负全责,今年1月25日在交警中队处理,当时他已经就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写下了欠条

  • Q我可以拿拆迁款吗,我爸在十年前通过竟标买的村里的指挥部
    A

    我爸在十年前通过竟标买的村里的指挥部,没有房产证,有一张合同。现在要修扩大堤,要征用我家的房子和地。请问我可以拿拆迁

  • Q购买回迁住房违约,2004年通过中介购买回迁住房一套
    A

    2004年通过中介购买回迁住房一套,双方已做委托公证,房本刚刚下发,房主反悔,不想买此房了,这么做合法吗?

  • Q特别紧急,*烦的几个问题
    A

    06年夫妻离异,财产分割协议签署故居归男方,南京房屋归女方。男方曾以祖产之由介入南京房产分割。并将不属于其的南京房产

  • Q伪造他人假身份证有罪吗?
    A

    我一朋友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仿造当事人的身份证将手号码改为自己所有

  • Q墙体裂纹,购买新房不道一年墙体很多处裂纹
    A

    购买新房不道一年墙体很多处裂纹。物业左右推脱不给解决

  • Q商住两用房可否落户口?,温我馨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
    A

    温我馨提示: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分析解答我是安徽人在杭州买商住两用房可以落户吗产权是40年的请问这种房子

  • Q地下车库横梁水泥脱落,砸坏挡风玻璃
    A

    我的汽车停在地下车库等人,地下车库的横梁上的一大块水泥突然落下来,正好砸在挡风玻璃上,玻璃被砸坏。请问,物业管理部门

  • Q有人知道我的身份证和我的一些资料 我还不认识他怎么办
    A

    有人知道我的身份证和我的一些资料我还不认识他怎么办对我朋友说在调查我但又不说是谁现在已经开始盗我朋友的QQ号了

  • Q父亲是有退休工资的还能享受抚恤金吗
    A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了,现在已经认定工伤了,还未赔偿,受害人配偶是农民工,又无生活来源的,其儿子和父母是市

  • Q贵阳白云区单位住房拆迁怎么赔偿?
    A

    用于大型物流中心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