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2019年7月15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泰州市人民法院以张某某等61人为被告提起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本案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挂牌运行后受理的“第一案”,也是该法庭试行网上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设立的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江苏全省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上诉案件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泰州市人民法院起诉书指控,张某某等61人或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禁用渔具和方法,非法捕捞鳗鱼苗;或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其所收购的鳗鱼苗系他人非法捕捞所得仍多次收购并加价出售。上述行为造成长江鳗鱼资源和其他渔业资源的严重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江苏省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置9个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包括在南京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在苏州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无锡市宜兴市、滨湖区、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等。其余基层.不再受理审理相关环境资源案件。
    此外,在南京市中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上述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此次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将进一步推进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主客场问题”,有效破解地方保护主义,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力争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创造更多“江苏经验”“江苏品牌”。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786件.。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93件,对3077名污染者追究刑事责任。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判处污染者赔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19亿元。江苏省政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损害赔偿案,判决被告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5400余万元。
.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物、会见及通信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如何让老赖尽快还钱?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送物的规定

如何确定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有这样一类人群,他们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所做出的事情无法担责,因为他们无行为能力,所以他们需要监护人,监护人对他们来说相当重要。那他们的监护人是谁呢?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的呢?下面就将为您解答!一、如何确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

诈骗罪缓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适用缓刑的条件比较严格,但通常情况下刑事犯罪关于缓刑的适用标准都是差不多的,也有可能针对不同的犯罪有特别的缓刑适用标准。那么您知道诈骗罪缓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缓刑适用标准是什么1、认定适用缓刑制度,除满足积极条件外,还要满足其消极条件,即不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具体来说:(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

反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反担保人责任有哪些?反担保人担责后可追偿债务人吗?一、反担保人责任有哪些反担保人担责后可追偿债务人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既然反担保行为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的性质一样,.

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贪污犯罪当中同样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此时就有必要区分共同犯罪当中的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他们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不同,做出对应的处罚。那么您知道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吗?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贪污罪的量刑原则应以共犯的独立性为主,但又不能脱离共犯从属性的制衡。身份犯共犯的量刑原则主要有二:1、对于构成身份犯来说,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犯法律要求特定身份的罪的,没有特定身份的人虽以该罪论处,但可以减轻刑罚;2、对于科刑身份犯来说,因特定身份而致刑罚有轻重或者免除.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是强制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但是很多人对于交强险赔偿方面的相关问题不是特别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的相关知识,请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一、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因此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受害人。二、交强险的赔偿额度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中法网
·南京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南通海安县孤寡老年人房屋拆迁问题
    A

    农村无儿无女并患老年痴呆失去行为能力的老人的房屋,可否由其监护人申请拆迁

  • Q如何能查询到房子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法
    A

    本人户口长期挂在农村亲戚名下,本人名下无任何房产。此次亲戚房子拆迁,本人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如何查询到房子是按照户

  • Q回国后会不会限制出境,我在法院为我爸签了担保我现在移民外国
    A

    我在法院为我爸签了担保我现在移民外国,我回国会不会给限制不出境‚请律师们为我解答快快快!!!!!!!!!

  • Q父亲生前有贷款现在人已去世十多退耕还林被扣
    A

    协商处理吧

  • Q江苏老人71岁子女三个赡养费怎么算?
    A

    江苏老人71岁子女三个赡养费怎么算?

  • Q交代领工程款时需不需要索取收条
    A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我有一朋友叫我去一单位代领工程款,领到工程款后交予这位朋友,请问我在交这笔钱给朋友时需不需要朋友出

  • Q农村拆迁安置房户主不愿给儿子拆迁房怎么办
    A

    各位律师好。我和老公是农村的,结婚后和公公婆婆同住,后生了宝宝,老公和宝宝的户口也和公婆的在一起,我的在我妈妈家。我

  • Q江苏苏州工地工伤事宜
    A

    律师,您好,想咨询下您工伤问题,我妈在工地上,因工作事宜,断了右手食指,目前处于整个右手不能动,日常生活需照顾的状态

  • Q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A

    我今年34岁,我老婆31岁,我和我老婆12年底结婚的。14年10月份生的小孩,刚满2周岁。婚后一直住在我老婆的房子里

  • Q试用期到被公司辞退能得到赔偿吗?
    A

    可以要求赔偿。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Q再婚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A

    你好,个人认为,对你来说可以办理,详情咨询计生部门。

  • Q关于离婚的,没有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男娶女嫁,各不相干的,只是要
    A

    没有结婚证,男娶女嫁,各不相干的,只是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方可

  • Q债务纠纷
    A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你一下。我爸欠人家的钱在两年前我爸欠条换成我的了对方现在把欠条送到法院了。法院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协

  • Q耕地交易问题
    A

    如果是耕地,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也可以由政府部门来处理吗?

  • Q请问这个合同或者协议应该怎么写能保护我的财产
    A

    我和我的女朋友快要登记结婚了‚她现在想结婚前自己开店‚所以向我借钱‚但是我现在也

  • Q我回国会不会给限制不出境
    A

    我在法院为我爸签了担保我现在移民外国,我回国会不会给限制不出境‚请律师们为我解答快快快!!!!!!!!!

  • Q交通事故,你好:要看停车位置
    A

    你好:要看停车位置。具体电话咨询。长春交通事故律师网吉林交通事故律师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