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共同受贿犯罪的数额认定问题,直接关系到各受贿共犯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轻重程度,其首先应当遵循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同时也要兼顾受贿犯罪本身的特点与复杂性,目的是做到罚当其罪、实现刑罚的公正性。强调对于“分别占有型”受贿应当认定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的见解,就显现可以商榷之处,具体阐述如下:

  第一,从现行法律规定看,各共犯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是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而共同受贿犯罪的实践表明,各共犯人的“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往往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能等同.。具体说来,二者通常呈现两个方面的差异性:一是在法律层面,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对于共犯行为整体而言的,包括共犯人在共同犯意形成、共犯行为实行,以及事后分赃等受贿犯罪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很显见,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只是评价“所起作用”的事实要素之一,二者具有整体与部分的..,很难等同视之.。二是在事实层面,“所起的作用”与“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也时常脱节。如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要作用,而其分赃或实得数额可能较少,抑或并不参与分赃.。相反,有的共犯人分得大部分或者全部赃款,却在共同犯罪中处于被动或服从地位,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简言之,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与“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或评判标准,倘若主要依据“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确定共同受贿人的刑事责任,则与现行法律规定的共犯归责原则不符。

  第二,从同类案件的量刑平衡角度考查,对于“共同占有型”的受贿,刑法理论和实务界均持有一致的见解,即共同受贿人应当对受贿总额承担刑事责任,哪怕行贿人将贿赂物品在受贿人之间作了明确的分配,如将名牌手表、裘皮大衣和笔记本电脑分别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妻子、儿子使用。在认定共同受贿犯罪数额时,我们无疑应当认定三件物品的总和数额,而不能将三件物品分开来作独立评价。否则,将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妻子、儿子使用的裘皮大衣和笔记本电脑认定为受贿物品都会失去相应的法律依据,从而有悖于客观事实.。如前所述,“共同占有型”的受贿主要发生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分别占有型”的受贿主要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比较而言,“共同占有型”的受贿在社会舆论、影响方面主要以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贪腐为特点,而“分别占有型”的受贿,则明显以公共权利的集体腐败为特征。无须讳言,集体腐败比个别贪腐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理当受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如果对于危害更大的“分别占有型”受贿仅仅按照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追究刑事责任,较之于“共同占有型”的受贿均按受贿总额承担刑责来说,事实上会大大降低前者受到刑罚处罚的程度,并且常常可能是不同量刑幅度上的显著差别。于是势必产生的问题是,同样都是共同受贿犯罪,对于“分别占有型”受贿采用明显宽宥处罚标准的法律依据何在?将其与“共同占有型”受贿实行区别量刑的合理性在哪儿?这些问题是不能忽视、且值得思量的!

  第三,从法理层面分析,共同犯罪的基本特点就是多个自然人行为的整体性和刑事责任的共担性。具体讲,就是每个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一个共同犯罪行为整体的一部分,每个共犯人不仅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在一定程度上对作为共犯人的“他人的行为”承担罪责,这是与单个人犯罪的明显不同之处,亦即通常所说的各共犯人应当对自己所参与的整个共同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主次不同的相应罪责 。所谓“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共犯归责原则,正是建立在共犯行为的整体性与刑事责任的共担性的基础之上。由此看来,对于“分别占有型”的共同受贿犯罪按照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确定刑事责任,其所凸显的完全是个人责任,几乎绝对排斥了具有因果联系的“他人罪责”的考量余地,实际上等于放弃了共犯行为的整体性和刑事责任的共担性,进而也否定了共同受贿犯罪的基本性质,因而在法理上是不无欠缺的。。

咨询律师:13951899110(姜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南京律师代理的公租房使用权案件起诉状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搬迁至江宁区东山街道远泰路9号办公
·南京聚众淫乱罪律师,南京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_聚众淫乱罪的认定、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无罪
·销售假冒产品罪刑事上诉状

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是什么?很多人热衷于投资房地产行业,认为这是一个香饽饽,但是不论房地产的前景有多么的吸引人,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没有土地,一切都只会是空谈。然而,除非自己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要不然只能通过土地所有者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这就涉及到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了,但并不是该土地的所有物都可以用于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是什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具体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相较于“童工”一词的广为人知,“未成年工”就显得鲜为人知了些,有些人甚至直接将童工等同于未成年工了。虽然童工的确是未成年人,但是在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未成年工是指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的劳动者,受劳动法的保护。这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一、未成年工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1、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2、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

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
    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壮大,完善基础建设的步伐也逐步迈进到各个边远地区。而要进行基础建设就必须涉及到土地征用。对此,国家会做出相应的补偿。不过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最关心的还是土地补偿的归属问题,就拿农村的山林征地来说吧,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一、什么是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征收耕地的.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
    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使当事人的权益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让人民法院在审判中能够更加的有效率。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说说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例中的赔偿纠纷需当事人提交以下几则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证件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什么内容?现实生活中,在房屋建筑进行安装之前都需要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这个合同成了日后建筑安装过程中或安装后业主发现问题,寻求解决的一个法律依据。然而您知道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什么内容吗?下面我们来跟您一起聊一聊。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什么内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指从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过程中,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施工单位(承包方)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泰兴律师
·河北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我能不能查到亲属是否羁押在看守所
    A

    我能不能查到亲属是否羁押在看守所

  • Q下班途中车祸事故至副坐死亡,交警判司机全责,司机赔偿后死者再
    A

    下班途中车祸事故至副坐死亡,交警判司机全责,司机赔偿后死者再次起诉工伤合理吗?

  • Q我想在自家的山上建一个大型养殖场,才能合法建房?
    A

    我想在自家的山上建一个大型养殖场,需要哪些部门审批,才能合法建房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

  • Q2017年10月24日晚19:01晚上下班从南二环路途中被车
    A

    2017年10月24日晚19:01晚上下班从南二环路途中被车祸。

  • Q想请一名讨债或分成律师
    A

    想请一名讨债或分成律师

  • Q家里人被福州市永泰县公安局抓了,能知道关多久吗
    A

    家里人被福州市永泰县公安局抓了,能知道关多久吗

  • Q我哥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我爸可以签字火化
    A

    我哥交通事故意外死亡,我嫂子不签字火化,我爸可以签字火化吗

  • Q起诉赔偿及登报赔礼道歉。特务妄图非法侵占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7
    A

    起诉赔偿及登报赔礼道歉。特务妄图非法侵占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79号某私人房产,施放煤气并企图控制网络,私闯民宅往食物投

  • Q云南昭通镇雄母享王标,今年六月六号,被步文派出所抓送一看守所
    A

    云南昭通镇雄母享王标,今年六月六号,被步文派出所抓送一看守所,打架被抓的。到现在三个多月了,还没判,还要多久才判?

  • Q请问阙律师我公婆家有块村里买来的地基,一分为二,一半造了房子
    A

    请问阙律师我公婆家有块村里买来的地基,一分为二,一半造了房子,一半做了茶叶加工厂,因为当时公公名下有老房子,审评不了

  • Q我是退休后又在一家私企干会计,从2017年3月至现在,老板欠
    A

    我是退休后又在一家私企干会计,从2017年3月至现在,老板欠发我从2019.5.20到现在没发工资,打电话也不接,以

  • Q我老公在温圳监狱服刑,我想写信给他是要写什么地址呢?
    A

    我老公在温圳监狱服刑,我想写信给他是要写什么地址呢?

  • Q19年1月10号因为醉酒驾驶撞了几辆车别拘留了。刑期判决9月
    A

    19年1月10号因为醉酒驾驶撞了几辆车别拘留了。刑期判决9月2号执行,由于身份是香港户籍所以到9月13号才进去的,我

  • Q与男友同居,以怀孕,对当抵赖。
    A

    与男友同居,以怀孕,对当抵赖。

  • Q微信里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购买了一辆轿车,描述不一致,要求退
    A

    微信里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购买了一辆轿车,描述不一致,要求退车,卖家不愿意,当时说是私家车,原漆原版,但不是私家车,

  • Q你好当事人在佛山批捕被告诈骗罪*烦尽快联系我
    A

    你好 当事人在佛山批捕 被告诈骗罪 *烦尽快联系我

  • Q别人去年欠我们货款一直托到现在不给,现在想赖账可以起诉吗?
    A

    别人去年欠我们货款一直托到现在不给,现在想赖账可以起诉吗?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