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律师谈欠条被撕破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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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曾拖欠马某某货款125880元,并出具欠条,但欠条已经撕破,撕破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本案中,徐某某仅仅将欠条撕破,当面扔在垃圾桶里,与常理不符.。在结帐过程中,徐某某辩称以发票欠条冲抵货款,在逻辑上难以成立.。 律师释法: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查明的事实,应认定双方货款未清结的可能性要大于已清结的可能性.。退一步讲,即使徐某某已清结货款,但收回欠条后未能妥善处置,徐某某自身也负有责任。从保护交易安全,培养当事人树立审慎及风险意识出发,徐某某在业务往来中未能遵守交易规则,及时向对方索要付款凭证,在处理欠条中也没有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其说法也与常理相违,故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马某某虽以撕破欠条主张权利,在证据形式上存在瑕疵,但从欠条撕破的程度及形状可以看出,远未达到销毁欠条的程度,结合马某某当天晚上带人到徐某某处交涉的事实,可以认定原、徐某某之间并非货款已清.。 律师解说:撕毁的证据属于瑕疵证据,瑕疵证据是不具备证据效力,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但撕毁欠条是否一定是清结债务行为,审判实践中一律将其排除在证据之外是否妥当,本案处理没有采用这种一刀切的办法,对瑕疵证据既没有一律否定,也没有一概承认,而是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根据欠条撕破的形状、程度,根据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和面部表情、情绪反应,结合证人到庭作证情况以及徐某某对冲抵货款无法作出解释等情节,在事实真伪不明情况下,大胆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及优势证据规则,从维护诚信制裁不道德行为的价值取向出发,在内心形成确信基础上,综合认定了瑕疵证据的证明力,最终支持了马某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说:如果当庭撕毁借条,性质就不一样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撕毁证据的情节严重的,定格可罚到10万元,拘留15天。此外,一旦认定事实的关联证据被撕毁无法辨认,.判决时一般由撕毁证据的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换言之,很可能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南通债务律师热线:186-949-88110(欠款、借贷、工程款、合同)。 ┝咨询律师:18036231135(王律师) 19850716853(史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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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市看守所_南京第一看守所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较少关注民事诉讼的事宜,然而,很多事情就发生在你没有准备的时候。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证据什么时候提交好,我们为您做出如下解答。一、关于申请调查取证的时间《简易程序规定》第1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区别有哪些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区别有哪些一、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区别1、标的物不同质押的标的物是动产与权利,而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2、对标的物是否转移占有的规定不同质押的标的物交付质权人占. 民事诉讼法仲裁执行的不同点 民事诉讼法仲裁执行的不同点民事诉讼仲裁执行都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它们两者的相同点在于当事人的地位都平等,且都以法律为准绳,能够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它们两者也有许多不相似的地方。这些你都了解吗?接下来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为您介绍它们的不同点。请您往下阅读。两者的不同之处:一、适用的范围不同仲裁受理的案件范围,小于民事诉讼范围,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法》第二条)。而民事诉讼的范围,几乎包括了民事争议的所有范畴。二、案件. 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么? 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么?一、什么是抵押物?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中国不分抵押权与质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论为不动产、动产或有价证券,也不论是否转移占有,该财产均称为抵押物。二、抵押担保的定义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民事诉讼法仲裁条款中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诉讼法中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网 ·南京法律顾问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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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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