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谈财产保全的期限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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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有合同债务、财产保全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合同欠款、民间借贷、工程款等) 与《通知》、《规定》相比,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 (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 (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 (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 (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 对比旧规定: 财产保全具体期限旧规定: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以上是旧规定对比,请注意.。 ★有合同债务、财产保全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合同欠款、民间借贷、工程款等)。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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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南京专业房产律师 仲裁裁决怎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怎样强制执行?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 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1、从商标构成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1)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2)申请注册多件 商标,且与他人字号、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及其 他机构名称、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构成相同或者近似;(3)围绕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进行注册;(4)将他人商标进行拆分组合或同音、形似替换 以及采用名人姓名的谐音。2、从特定关系角度分析,恶意抢注的行为,包括:(1)未经授权,代理人或. 北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购买吗? 北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购买吗?1、北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可以购买,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是违法的,产权风险很大,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房屋所有权证都是办不了的。2、如果是国有土地,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对外销售房屋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交钱购房了,会影响自己的权益实现,存在种种风险。即使是可以进行房产开发的国有土地,又有权预售,那么的话,按法律规定,购房者也是有权要求办理土地证和房屋证的。办理土地证的好处当然大于. 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 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一、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1、租房诈骗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也可以到公安机关于要求对诈骗类型的案件进行处理。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欠钱不还怎. 欠钱拘留15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拘留15后还不还钱怎么办?1、债务人没有钱,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他无能为力。因为债务人不能还清债务,也不违反其他法律,为什么法律不能对他采取任何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也可以终止对真正无力偿还债务的人的强制执行。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并且法院还可以视情对其实施司法拘留。2、债务人有钱,但拒绝偿还。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规定拒.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找律师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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