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债权债务律师--承办合同-借贷-侵权赔偿-金融担保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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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债务律师谈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基此,债权人面临的诉讼风险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浙江债务律师谈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 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是: (1)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债务人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2)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与职务、住所等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类别、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咨询律师:18921344401(姜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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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892134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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