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欠款律师-南京债务律师-南京讨债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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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债务处理律师专业代理疑难棘手债务、欠款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对债务明确,持有借条、欠条、生效法律文书或.执行中止的案件,采取与债务人友好协商,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 建议网友不要听信媒体上刊登的讨债公司的宣传,我国法律并不允许公司从事讨债业务经营,讨债公司与客户的协议不能得到法律保护。我们多次碰到客户委托讨债公司后,钱没有要到,反而欠讨债公司一笔所谓调查费。由于讨债的人员中鱼龙混杂,开始讲不收前期费用,后面却又向客户要差旅费,客户往往被逼无奈,只好拿钱消灾。 南京债务处理律师说法: 有两件事情让住市民王女士后悔。..件是他把多年积蓄借给朋友,结果讨了3年的债一直讨不回来,另一件是他请讨债公司来帮忙要钱,结果债讨到了一部分,钱却永远无法拿回来了。 经过这几年的讨债之后,王女士开始打听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这笔辛苦钱,可是得知执行起来可能持续时间比较长。5月12日这天他随意翻看了一张当天的报纸,突然在一张报纸分类广告中发现了这么一条很奇怪的广告:“为您高效清理债务,提供理财服务。”王就像找到了根救命稻草一样,觉得这也许可以帮他把8000元要回来。随即王就打了广告上提供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男子,在听完王讲述的情况后那名男子很干脆地表示,他肯定会帮王把债给讨回来,具体合作细节双方约好改日面谈.。 三天后的一个下午,王来到约好的地点等待,等来了一辆里面有3个人的桑塔纳2000,其中一个自称姓刘的男子就问王有没有带孙当初写的欠条,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刘告诉王先生,他们讨债必须得到王的书面委托,而收费则是每讨回1万元的债收取500元的劳务费。王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刘的要求,立刻就写了一份全权委托刘向孙讨债的委托书,随后就带着刘一行去找孙讨债.。找到孙后,王表示已经委托刘讨债了,孙立刻表示他不会赖账,刘后来和孙单独谈了一会后留下话来,说31日之前孙必须把钱还清。随后王就和刘各自回去了.。 上月底,王因为有事没能去成孙处,当晚就打电话给刘询问讨债情况,刘很气愤地说当天孙以老婆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等理由表示还是没钱还。而王再打电话给孙的时候,孙也十分气愤,说刘开了一辆车带了好几个人到孙的饭店里闹事威胁,车上还有警灯,最后他就先还了3000元给刘。而且孙提出要刘写个收条,也被恶狠狠地拒绝,最后刘只是在欠条上加了一句“已还3000”。 这个情况让王大吃一惊,他赶紧再给刘打电话,但刘始终坚持说根本没有收到一分钱,这时刘才想起他除了知道刘的手机号码外,对于刘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一切都一无所知。王第二天又去了孙的饭店询问究竟,这才知道刘告诉孙,那笔账以后就是刘来要钱了,而且还不许孙告诉王情况。王没有办法,只得再打电话给刘要求终止委托并想要回刘已经收去的3000元,结果刘反而将王大骂一通:“兄弟们为了这件事情忙前忙后的,你也不出去打听一下市场行情,这钱你还想要回去?” 债务人孙先生,他对于债务问题不否认,但对记者问起有关刘的事情就不敢多说什么,只是对王所描述的情况予以默认,比如刘要钱时完全就是一副黑社会作风,动不动就扬言要打人和砸东西,还恐吓孙说他是从“山上”下来的,让孙老实点。对于让讨债公司讨债的事情,王先生后悔不迭:“这3000元就这样打了水漂,唯一庆幸的是刘没有把8000元全部要走,否则我恐怕一分钱都别想要得回来.。”之后王赶紧又给孙写了一份书面材料,声明他对刘的委托作废,如果刘还敢来要钱的话就让孙报警处理。     ■刊登“讨债”广告的报纸表示毫不知情 而在这之后,王先生就再也找不到刘了。情急之下,他和刊登广告的南京某报联系,结果广告部工作人员表示,“讨债”广告由一个广告公司提供来的,然而等王好不容易问到那个广告公司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时,始终无人接听.。 虽然这件事情到这一步算是告一段落了,但王先生还不断询问记者,他能要回被刘拿去的3000元吗?在这件事情中王主动委托刘讨债形成一种双方之间的民事..,公安机关无法以刑事、诈骗嫌疑等理由对刘进行调查处理,其次现在欠条和王写给刘的委托书都在刘手里,王已经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刘是帮他向孙讨债,而孙没有拿到收条也无法证明曾经给过3000元钱,即使通过民事司法程序也没有办法挽回王的损失.。另一方面,对于讨债公司本身是否合法,有关人士表示我国现有法规对此还缺乏具体的规定,因此很难界定。就王先生身上发生的事情,提醒市民,不能随便委托这些来路不明的人处理自己的经济纠纷,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必须委托处理,也应当与委托人之间建立完善合法的书面合同,否则出现了问题产生损失只能是自认倒霉。。 ┝咨询律师:13814066391(卢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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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民间借贷答辩状 ·南京市看守所家属送钱办法及规定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迁至鼓楼区江苏路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抚养费纠纷民事起诉状 两地分居老婆偷人该怎么办 两地分居老婆偷人该怎么办?如果你可以容忍,那就家庭内部矛盾了,很容易解决了;如果无法容忍,那就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呗。那么怎么解决呢?现在跟着我们来看看两地分居老婆偷人到底该怎么办!一、两地分居老婆偷人怎么办当自己的老婆出现偷人的情况时,万不得已采取离婚解决问题,这点我相信您应该都有这个意识。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而两地分居老婆与他人同居就是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1、“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 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因资金周转等问题对自己企业的企业产权进行并购或收购等行为,很多人都会认为企业间进行的并购和收购行为其实质是一样的,但事实上这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收购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看看这二者的庐山真面目吧!一、收购和并购两者的相同点:1、基本动因相似,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2、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都是企业资本经营的基本方式。二、收购和并购的不同点:1、在并购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 城管打人违法吗 城管打人违法吗?城管本应是协助城市管理的代名词,他们本该是为了让城市更加的和谐而存在的,但是近几年关于城管打人事件屡见不鲜,其打人手段的残忍性让没有亲眼目睹现场的我们依然感到不寒而栗。那么城管打人违法吗?他们具有哪些处罚权呢?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城管打人违法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我们都知道,专利的申请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为了使所有发明专利的人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针对那些不能及时交纳发明专利费用的人,出台了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费用减免的政策。那么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呢?接下来,让我们为您解惑。一、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专利费用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年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常州市金坛区律师 ·重庆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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