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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房地产律师专注于房地产纠纷法律服务,提供房地产纠纷的全面解决方案。 业务范围:房产买卖纠纷咨询、房产集体维权诉讼咨询、离婚、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咨询、小产权房纠纷咨询、查封、执行异议等不动产权纠纷咨询。 ▲马鞍山房地产律师谈继承: 继承开始后,应当首先看死者生前是否签署有遗赠抚养协议或留有遗嘱。死者生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抚养协议的约定分配遗产,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死者生前留有遗嘱的,优先于法定继承。如何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无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应首先由..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只有在..顺序继承人均不存在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予以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在李大妈已有子女作为..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无权继承房产的。当然,如果其弟弟有证据证明其对姐姐扶养较多的话,可以分给他适当的遗产。 ▲马鞍山房地产律师谈认购书、购房定金: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当购房人选中自己满意的楼盘,与开发商达成购房的初步意向后,双方通常会签订认购书(也有叫作预定书或订购书的)。认购书起到为购房人预留房号,保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作用.。本案中买卖双方虽然没有签署认购书,但购房人已经交纳了购房定金.。从收条内容看,该购房定金属于立约定金,即为保证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交付的定金.。根据《合同法》关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开发商在收取了姚刚3万元定金后,却在双方签约前将姚刚预定的房屋另买他人,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姚刚已付的定金,以自负恶意毁约的后果。如果开发商拒不支付6万元,姚刚可向.起诉开发商,姚刚的主张会得到.支持的.。 ▲马鞍山房地产律师提醒: 认购书一般都会对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款做出约定,同时还约定购房人应当交纳的预付款、定金、押金或订金。一般来说,只有买卖双方明确书面约定了“定金”字样,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购房人还应注意的是,购房定金不应超过总合同价款的20%,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要对定金罚则的适用做出尽可能详尽的约定。 ★遇到房产纠纷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8694988110(房产买卖、租赁、建筑工程纠纷) .。 ┝咨询律师:18056899334(王律师) 18951945636(卢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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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马鞍山市看守所汇总,地址、电话、律师会见指南 ·安徽省马鞍山市律师送法进“万企” ·马鞍山市看守所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地址导航 ·最新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 公诉转自诉案件情形包括什么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 法院自诉案件能撤案吗? 法院自诉案件能撤案吗?一、法院自诉案件能撤案吗?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撤回告诉。但如果是公诉案件就不能了,只有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等。比如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时效的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继承法规定夫妻都在如何写遗嘱? 根据继承法规定夫妻都在如何写遗嘱?一、根据继承法规定夫妻都在如何写遗嘱?夫妻都在写遗嘱也就是按照夫妻共同的意愿来进行遗嘱的定义,这样的一种遗嘱订立的话,必须要是夫妻所拥有的共同财产,而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有这样的情况之下,遗嘱才能够发生,本身的效率才能够发生继承。目前夫妻共同遗嘱,大致有三种:(1)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一个或者几个继承人取得财产;(2)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指双方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财产,也就是说谁先死,另一方就取得全部. 故意伤害罪到最后法院判要赔偿哪些 故意伤害罪到最后法院判要赔偿哪些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样故意伤害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需要民事赔偿。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护理费。5、营养费。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7、精神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判决之后,另行起诉的可以要求该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 ·合肥律师 ·芜湖律师 ·蚌埠律师 ·淮南律师 ·淮北律师 ·马鞍山律师 ·铜陵律师 ·安庆律师 ·黄山律师 ·滁州律师 ·阜阳律师 ·宿州律师 ·六安律师 ·宣城律师 ·池州律师 ·亳州律师 ·中法网 ·南京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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