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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房地产律师专注于房地产纠纷法律服务,提供房地产纠纷的全面解决方案。 业务范围:房产买卖纠纷咨询、房产集体维权诉讼咨询、离婚、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咨询、小产权房纠纷咨询、查封、执行异议等不动产权纠纷咨询。 ▲马鞍山房地产律师谈继承: 继承开始后,应当首先看死者生前是否签署有遗赠抚养协议或留有遗嘱。死者生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抚养协议的约定分配遗产,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死者生前留有遗嘱的,优先于法定继承。如何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无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应首先由..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只有在..顺序继承人均不存在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予以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在李大妈已有子女作为..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其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无权继承房产的.长三角律师网。当然,如果其弟弟有证据证明其对姐姐扶养较多的话,可以分给他适当的遗产。 ▲马鞍山房地产律师谈认购书、购房定金: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当购房人选中自己满意的楼盘,与开发商达成购房的初步意向后,双方通常会签订认购书(也有叫作预定书或订购书的).长三角律师网。认购书起到为购房人预留房号,保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作用。本案中买卖双方虽然没有签署认购书,但购房人已经交纳了购房定金.长三角律师网。从收条内容看,该购房定金属于立约定金,即为保证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交付的定金。根据《合同法》关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开发商在收取了姚刚3万元定金后,却在双方签约前将姚刚预定的房屋另买他人,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姚刚已付的定金,以自负恶意毁约的后果。如果开发商拒不支付6万元,姚刚可向.起诉开发商,姚刚的主张会得到.支持的。 ▲马鞍山房地产律师提醒: 认购书一般都会对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款做出约定,同时还约定购房人应当交纳的预付款、定金、押金或订金。一般来说,只有买卖双方明确书面约定了“定金”字样,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购房人还应注意的是,购房定金不应超过总合同价款的20%,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要对定金罚则的适用做出尽可能详尽的约定。 ★遇到房产纠纷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8694988110(房产买卖、租赁、建筑工程纠纷) .长三角律师网。 ┝咨询律师:15551750882(黄律师) 18056899334(王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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