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南通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第一条 为依法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含上诉人、再审案件申请人,以下同)的合法权益,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南通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的律师(以下简称律师)可向看守所申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条 侦查机关向看守所送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书面通知(通知书样式附后)看守所该案是否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或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等重大复杂、共同犯罪案件及其他特殊性质的案件,并注明律师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是否派员在场。侦查机关注明会见时派员在场的,看守所应当在安排会见的48小时前,通知侦查机关派员参加会见。侦查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派员参加会见并通知看守所。对无故不派员到场或超过规定时间派员的,看守所可以自行安排律师会见。
第四条 看守所应当设置律师接待室或律师接待窗口并指定专人负责律师会见的相关事宜。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等重大复杂、共同犯罪案件及其他特殊性质的案件,看守所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第五条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侦查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会见的,向律师开具《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同时制作《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并注明会见时是否派员在场,送达看守所,由看守所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批准会见的,应向律师开具《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第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侦查机关不得以案件侦查过程需要保守秘密为由,将非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拒绝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七条 侦查机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限制律师的会见权;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羁押场所的,侦查机关应当据实告知.
第八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示《律师执业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刑事辩护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公函;
(二)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专用介绍信或者专用证明.
律师会见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还应当出示《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律师未出示执业证或提供材料不齐,看守所不予办理律师会见手续.
第九条 实.人员不得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可协助执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实.人员参加会见,应当向看守所出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证》,并提供与律师同为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实.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本市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执业机构实.,并已申领市    出具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证》的人员。
第十条 在法定对外办公工作时间段内,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则上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8516500148(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因特殊情况,律师需要在节假日或者在法定对外办公工作时间段以外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由律师事务所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看守所值班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律师不得会见同一案件中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二名以上(含本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实施会见。
第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先后委托二名律师或者中途更换律师的,后接受委托的律师的会见权不受限制,但该委托行为不得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及避免利益冲突原则的要求.
第十三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有权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有权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律师向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内容包括:
(一)解释、说明刑事程序法律和实体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解释、说明民事程序法律和实体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包括: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十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侦查机关派员在场的,在场的侦查人员不得限制、干涉律师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的上述情况。
第十七条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禁止以下行为:
(一)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诱导、教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虚假供述、辩解或者翻供;
(二)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友传递任何信件、钱物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任何信息;
(三)携带任何非执业人员(实.人员除外)参加会见;
(四)将手机等能与外界通讯的工具交予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五)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夹带香烟、火机、现金等影响看守所安全管理的物品提供便利;
(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本项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侦查机关、看守所发现律师的会见行为存在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可以视情节轻重进行劝阻或者警告,直至终止律师的该次会见,并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九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制作会见笔录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捺指印。
第二十条 看守所应当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独立的会见场所,会见场所应设置有栅栏将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分隔,以确保律师的人身安全。不得在会见场所内设置玻璃墙等障碍对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分隔,会见场所内为安全需要安装的监控设备应当去除监听功能.。律师会见有行凶、自杀、自伤、自残或其它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可以派员在场。
第二十一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参与刑事诉讼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但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通报.
第二十二条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按照案件所在不同阶段,应当经侦查机关、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院准许;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律师说明理由并作出聘请翻译人员的指引。
第二十三条 未经侦查机关、看守所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律师进入监管区域前应当根据规定将手机、照相机等影音通讯工具交看守所统一保管存放。
第二十四条 会见完毕后律师应当通知看守所及时收押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二十五条 侦查机关、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或者本规定,限制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律师可以向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市    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侦查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驻所检察室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对涉及不及时安排会见的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六条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违反《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律师行业规范以及本规定的,有关单位可以书面向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反映,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到反映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情形适用本规定:
(一)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含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含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
(三)律师接受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的.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8516500148(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咨询律师:19850716853(史律师) 13921104310(谢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通律师
谢庆斌 律师
执业20年
13921104310
南通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南通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662891662
南通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南通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1年
13813082499

江苏律师·南通律师



相关知识
·南通市律师谈欠条被撕破如何处理?
·南通市看守所搬迁新址
·南通律师谈担保的注意事项、担保债务的处理
·如东县看守所_如东县看守所地址、电话,如东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上诉状

依法代扣工资
    依法代扣工资。(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的工资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代员工向税务部门缴纳。(2)代扣代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二、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处以纪律处分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以及企业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降低其工资待遇。但是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

一般精神损失费怎么赔
    一般精神损失费怎么赔一、一般精神损失费怎么赔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

赌博诈骗罪怎样取证
    赌博诈骗罪怎样取证1、作为受骗方,想要追回自己被骗的财产利益的。当意识到自己受骗,财产已受到了损失时,立刻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把自己有的所有证据材料准备好,找律师咨询辩护。2、赌博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认定某人是否构成诈骗罪,不是受害人自己取证,而是由公安机关立案后进行调查取证。3、如果行为人已经构成了赌博诈骗罪的,公安机关在收集相关定罪量刑的证据时,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收集物证、书证以及视听资料等。二、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

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办
    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办一、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办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侵犯注册商标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数额,具体还需要根据案情做出判断。如果你不是真正的侵权,那么你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如你使用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你自己商标的宣传或者广告的资料,货物进出的发票等,都准备好。二、商标侵权如何处罚根据商标有关规定.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有哪些情形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终止,各种死亡试验都不起反应,同时躯体的低下部位出现尸斑等,即可认定为真正的死亡。.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
·安徽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通律师
谢庆斌 律师
执业20年
13921104310
南通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南通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662891662
南通律师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南通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1年
13813082499

江苏律师·南通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关于劳动法法定休假的咨询
    A

    请问一下,我在2009年3月到泰州某家汽车4S店工作,2012年1月该企业被国有企业收购了百分之51的股份,至今仍在

  • Q农村打人事件受害人如何举证
    A

    前提双方由于老母亲的缘故积怨很深。小儿子欠大儿子家里钱,大儿媳在自己家门前问小儿媳要回来,但此时小儿子突然冲过来意图

  • Q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工作单位
    A

    我工作单位,得知我怀孕,想辞退我?我应该怎么来合理维护我的个人权利呢?在单位上班我还没有得签合同,在单位上班7个月了

  • Q小高层是否是违规建筑,您好
    A

    您好,我于去年贷款买了一套期房,明年6月份交工,前些天去看了一下楼房进展情况,发现我们的楼前盖了一栋18层的楼房。而

  • Q我们学校有责任吗?,我们学校的一位6年级学生
    A

    我们学校的一位6年级学生,在体育课的自由活动中,与同学玩耍过程中,转身碰到小花园的灯柱上,大门牙碰掉了两颗,体育老师

  • Q请问我该咋办???,我们在一个小县城里
    A

    我们在一个小县城里,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是开微型车的,女人接生意没谈成,客户走了七八米远后,男人去和客户要了一个电话号码

  • Q在法律上是一样吗,我是做茶叶生意的
    A

    我是做茶叶生意的,在合同上茶业公司,写成茶叶公司,在法律上是一样吗

  • Q您说怎嬤办,您好我于01年11月7日买别人的房子已交定金30000元现在他又不卖
    A

    您好我于01年11月7日买别人的房子已交定金30000元现在他又不卖了您说怎嬤办

  • Q损坏违章建筑,损坏违章建筑该如何赔偿?该委托哪里进行评估
    A

    损坏违章建筑该如何赔偿?该委托哪里进行评估

  • Q该户主,我父亲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户主改成母亲的名字能改嘛?都需要什么
    A

    我父亲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户主改成母亲的名字能改嘛?都需要什么

  • Q合同没到期公司要求我离职我因该怎么捍卫我的
    A

    我从2010年3月进的公司干了快两年的工作。现在因为和领导发生点口角。让我辞职。我可以拒绝吗

  • Q未婚生育,我想咨询一下,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未婚的,因为之前跟他在
    A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未婚的,因为之前跟他在一起做过3次人流,这次又怀孕了,打掉孩子怕形象以后不能生育,但是我们又不能结

  • Q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呢?
    A

    我在医院进行了眼部开x,但由于院方48小时没人来护理导致我眼睛看事物不成形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呢?

  • Q会影响合同执行吗?,买方与卖方初期就合同进行谈判
    A

    买方与卖方初期就合同进行谈判,由买方向卖方采购物品(茶叶)赠送给买方的客户,结算价格约定买方支付物品销售价的9折。由

  • Q买二手车被骗了怎么办,前天我想买台二手车
    A

    前天我想买台二手车,对方说只是不能过户的车,叫我到银行账上付款,我付了6000说可以取车但是还要交1万的保证金,我感

  • Q关于医保的的报销问题,我父亲是一个煤矿的退休工人
    A

    我父亲是一个煤矿的退休工人,有正事的医疗保险,前不久搬到廊坊投靠子女,因此还办理了医保的异地安置,前几天生病住院花了

  • Q债务问题,某人欠了我11万元有该人签字的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欠条还钱应该是2008
    A

    某人欠了我11万元有该人签字的借条和身份证复印件欠条还钱应该是2008年但至今未还我该怎么起诉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