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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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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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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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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虞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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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陈迪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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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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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杭州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
周冯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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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
王垂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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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
郭文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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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
朱红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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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华泽律师事务所
叶建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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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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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赔偿损失。当然,有些
·工伤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
  工伤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工伤可以收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为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此时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1.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是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2.但是一般认为,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认为在医疗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具体来说,在劳动者工伤结果鉴定出来之前,公司是不能跟劳动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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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个人财产证据问题?
  离婚个人财产证据问题有哪些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3、子女各自财产的证明;4、房屋产权的证明、合资建房的证据、证人证言;5、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有哪些离婚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涉及的证据种类不多,保存证据的难度一般不会太大。但是,一旦涉及过错损害赔偿或财产转移等问题,收集和保存证据往往成为当事人的首要工作。收集和保存证据的工作因证据种类以及证明目的不同而不同。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施工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工合同履行的此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是:1.必须要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上表明的施工日期进行现场施工,并按照施工合同上签约的发放图纸时限给发包人。2.承包人的守时开工是实施工程的最主要确保条件。3.施工工程的承包人进入了施工现场前还要做好这项施工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整个方案,一定要购买好此次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此次施工的场地使用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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