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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恐龙谷温泉专业推荐律师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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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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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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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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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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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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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巢红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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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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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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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章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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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幼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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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推荐法律常识
·嫖宿幼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处于增长时期,其认识
·引诱幼女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
·强迫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n
·传播性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为了报复社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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