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导航 |
| 家人被拘留在枣庄市台儿庄区看守所,可以取保候审吗? 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建议咨询律师,直拨电话:13770831974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770831974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枣庄市台儿庄区看守所怎么走? 枣庄市台儿庄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长治路联系电话:0632-6665188邮政编码:○报警求助:110○咨询律师:137708319...>>>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951945636(卢律师) 13147094815(魏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公诉刑事优先民事的抗诉有什么不同? 一、公诉刑事优先民事的抗诉有什么不同?公诉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程序不同、包含的范围不同、后果不同、参与阶段不同。检察院对刑事一审案件及刑事生效案件(可能一审、也可能二审)均可以抗诉;对民事一审案件不能抗诉,对民事生效案件可以抗诉,但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抗诉没有法律依据,民事调解书检察院不能抗诉。二、具体情况1、程序不同,一个是刑事诉讼程序,一个是民事(这个相当明显,就不多说了);2、包含的范围不同,刑事抗诉包括两种: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程序非法. 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嗎?根据刑诉法规定被批捕后還可以取保的,一般被逮捕以后再被取保候审会比较困难,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逮捕后满足一定条件仍然是可以被取保候审的。逮捕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串供、毁灭证据等采取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较大的现实社会危险性,可以说,逮捕是比取保候审更为严重的刑事强制措施。逮捕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依据法律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一,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一起问吗?这个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看检察院自己的安排了。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 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据什么定? 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据什么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据刑法69条第1款定,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第2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这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盗窃这种行为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盗窃罪在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必须要严格符合,才能够进行刑事方面的处罚,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盗窃不认罪找不到脏物怎么样进行量刑?一、盗窃不认罪找不到脏物怎么样进行量刑?找不到赃物但是有其他证据证明,那么当然是可以按照盗窃罪来进行量刑处罚的,盗窃罪赃物该怎么处理刑事案件起获赃物后予以扣押,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核实赃物主(因案件受害人和赃物较多需核实对应)。1能核实到物主的予以返还;2未能核实到物主的继续扣押,继续找寻失主;3至公. 济南市看守所及各区县看守所位置、联系方式、乘车路线大全 >>>更多法律知识 | ||||||||||||||||||||||||||||||

![]() 魏向阳 律师 |
副主任 |
13147094815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
18951945636 |
![]() |
![]() 范志强 律师 |
执业23年 |
13065042504 |
![]() |
![]() 许义园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0年 |
13061416368 |
![]() |
![]() 史微微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 |
![]()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3770831974 |
![]() |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来访导航 |
| 公安110 | 检察12309 | 法院12368 |
| 直拨电话·咨询律师 13770831974 |
||
枣庄市台儿庄区看守所 |
|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