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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拘留在南京市看守所怎么办?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会见,获得帮助,直接拨打律师电话:18013892489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近亲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长三角律师网]。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持有以上手续文件,律师可以随时申请会见当事人,看守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www.csj64.com]。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013892489 ![]()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建邺区茶亭东街看守所)详细地址:南...>>>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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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 湖北省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需要根据以下条文进行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 一、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又发现新罪的,要从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 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之后如何执行 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在对单罪进行处罚的时候15年就是最高的了,而一般对于那种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罪犯,才会作出有期徒刑15年的处罚。那此时对罪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之后要如何来执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之后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有期徒刑的期限. 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立功条款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律师事务所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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