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导航 |
| 家人被拘留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看守所,可以送钱送物吗? 家属可以通过看守所窗口、邮局送钱送物,也可以委托律师代送,拨打律师电话:13061416368 送钱存款须知: 1.在押人员亲友到查询窗口查询在押人员的账号和在押监号,填写存款凭单。 2.持存款凭单到存款窗口办理存款手续。 3.看守所收取存款后,开据两联收据,存款人签字后一联交存款人,一联交在押人员本人通知存款情况。 4.在押人员存款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元,账户余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不予存款。看守所只接收在押人员亲友现金存款,不接受任何方式汇款。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061416368 ![]() 寄送财物须知: 1.监管场所接待室负责办理接受寄、送被监管人员财物工作[.长三角律师网]。 2.被监管人员亲属、同事等可以为被监管人员邮寄或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监管场所送交财物。 3.送财物人应当遵守监管场所接收财物规定,接受对所送物品安全检查。 4.寄、送被监管人员财物包括现金、衣服、鞋(布)袜等日常生活用品。其中寄、送现金每次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元,账户余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不予存款。 5.下列寄、送的物品不予接收: (一)药品、食品、饮料、洗漱用品、书籍; (二)信用卡、手表、电信器材、指甲刀、剃须刀、香烟、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 (三)其他妨害监所安全物品。 6.接收财物时,民警与送物人应当面清点、登记、经核对无误后双方应在收据上签字,交送物人收执。 7.邮寄的财物,被监管人员已交付监狱、劳动教养等场所执行的,转交执行机关;其他情况出所的,按邮政地址退回。 8.寄、送财物人可凭邮寄单或者送物凭据,到监管场所查询被监管人员收物情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看守所怎么走? 成都市龙泉驿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四川省龙泉驿区龙都南路电话:028-84882168邮政编码:○报警求助:110○咨询律师:1306...>>>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951945636(卢律师) 15052927793(夏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相关知识: 刑法中销售假药罚金多少?1、销售假药罚金需要根据销售金额确定,并没有准确的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怎样定案?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的定案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二、强奸罪的行. 中国对骗取票据承兑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自然人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由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一、行贿罪标准是怎样的法律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予以明确。该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 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条件是什么?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条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所谓证据,指《刑事诉讼法》第42条所称的证据,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当事人,是指《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项所称之当事人,. 成都市温江区看守所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平台 >>>更多法律知识 | |||||||||||||||||||||||||

![]() 夏骏艺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5052927793 |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
18951945636 |
![]() |
![]() 王庆磊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56899334 |
![]() |
![]() 张逸 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13016625942 |
![]() |
![]() 许义园 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0年 |
13061416368 |
![]() |
| 在线咨询 | 微信咨询 | 来访导航 |
| 公安110 | 检察12309 | 法院12368 |
| 直拨电话·咨询律师 13061416368 |
||
成都市龙泉驿区看守所 |
|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