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检察院>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
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已经合并到秦淮区)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南路
电话:

白下区检察院有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监察科、法警大队、研究室、行政装备科、政治处、办公室。
主要业务科室职能:
、侦查监督科
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工作,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csj64
、公诉科
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承办应当由本院抗诉的案件,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全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工作;研究分析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贯彻执行反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csj64
、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工作;研究分析全国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贯彻执行反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预防科
研究、分析全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发现和处置预防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社会查询;贯彻执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承办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项[长三角律师网]。
、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对本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研究分析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贯彻执行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控告申诉检察科
负责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和控告;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综合反映控告和举报情况;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依法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贯彻执行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细则、规定。近年来,控申科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载体,强化“窗口”建设,完善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全国文明接待室”。
、监所检察科
负责对省看守所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对省看守所内超期羁押、刑罚执行和监督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和其他自侦案件立案前调查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院监所检察工作细则、规定。近年来,我院通过监所检察加强对超期羁押的监督,保持了省看守所和我院管辖案件的“零超期”;对省看守所的监督检查,确保省看守所的安定稳定,被评为“三级达标驻所检察室”;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活动,强化刑罚执行监督csj64
、监察科
内设监察科与区..驻白下区检察院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检查内设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多年来,我院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群众满意度高。
、法警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司法警察工作条例、规定、办法;负责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负责审讯场所的安全;执行传唤;参与搜查、侦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讯、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维护警务区的秩序和安全,负责重大检务活动的警卫工作,参与处置检察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一、提起反诉超标的是否移送管辖?反诉的条件中有一点就是: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对反诉有管辖权,反诉不能移送管辖。二、反诉的相关规定: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对于合同转让,我们知道是将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或者权利进行给第三方,包括原合同方的债务人同样转给了新的合同人,而债权转让从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到也是债务的转让,那么合同转让和债权转让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一、债权转让与合同.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中的类别有什么?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中的类别有什么?都说在事业单位供职是“铁饭碗”,多少人争破头都想进事业单位工作,因为其工作稳定,工资有保障。说到工资问题,国家曾多次对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对于事业单位中不同工作种类的工资标准也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是如何划.
  一、仲裁经济补偿金的申请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
  对于遗弃行为怎么处理?对遗弃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期性质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相关规定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请个律师!...
·驾校存不存在欺骗的行为还有违反了什么法...
·合伙办工厂,合伙人不公开财务,也不分配利润,我想退出...
·被骗去缅北,被送回来...
·丁字路口是圆头红灯,双左转车道路标准不太清楚,车右转了,...
·听力60dB能构成轻伤吗...
·我在该公司一直做了十几年维修工今年五十几了目前公司以不适...
·我和别人合伙做生意,拿出本金八万七千元,被骗了,说赔了一...
·我有个亲戚的孩子在学校玩当时还没上课时间,孩子不小心把一...
·别人微信向我借钱,当时约定利息和还钱时间,约定时间早就过...
·抓捕故意持械伤人致轻伤的潜逃犯追捕期是多长?...
·丈夫在外借了高利息的借款,这算共同债务...
·你好,叶律师,我是安徽的,但是在这边已经十几年了,我现在...
·我们夫妻是乐安人,老公是残疾人,我在广东,老公在家。结婚...
·律师你好!我是安庆桐城市**镇人,今8月份至10月份在桐...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
·我09年出了车祸在医院躺了280天当我出院时,丈夫提出与...

相关机构
·全国检察院导航
·江苏检察院
·南京检察院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
·
·南京市钟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
·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
·高邮市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




全国检察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