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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香港高等法院 (High Court,主权移交前称为最高法院 ,年回归后因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冲突而更名)是香港司法机构的一个法院,由两部份组成:原讼法庭和上诉法庭。
    原讼法庭是香港最高级的原讼法院,除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和外交等国家行为外,可聆讯香港任何的民事和刑事诉讼,和处理来自部分专门法院的上诉诉讼,对其有无限的司法管辖权.。上诉法庭是香港除终审法院外最高级的上诉法院,专门处理来自原讼法庭、香港区域法院和土地审裁处的上诉诉讼.
   上诉权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一环,因为上级法院可藉此复核下级法院的判决.。上诉制度旨在确保任何据称在法庭聆讯或甚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与法庭聆讯有关的失误,都可藉著向上级法院上诉而得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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