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阶州大道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939-8386540
邮政编码:746000    
○法院热线:12368
○检察热线:12309
○公安热线:110
○免费咨询律师:13359313530

.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陇南律师
韩大成 律师
13088732365
陇南律师
马省会 律师
13993312220
陇南律师
胡雪梅 律师
15193892936
陇南律师
刘平 律师
18993806051
陇南律师
宋军胜 律师
13519380482
陇南律师
孙智俊 律师
13359313530

甘肃律师·陇南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菜单是汇编作品吗?根据法律规定菜单不是汇编作品,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汇编作品必须是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二、申请汇编作品版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
  一、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可以退彩礼吗?结婚证领了,可是没有举行婚礼,关健还要看双方是否已经共同生活,以及是否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反之,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经共同生活、且不属于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虽然没有举办婚礼,但女方仍可以不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
  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否将全力转让?一、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否将全力转让?出版合同债权人能将全力转让,出版合同具有双务、有偿性质外,又是标准合同。合同的条款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出版合同不在法律规定限制债权转让范围,经过双方协商,是可以转让的。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以下三种: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3、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的从合同,但是如果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这.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过了单位不给转正怎么办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较便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代理意见的写法是什么?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2、正文。(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3)诉讼程序。(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3、尾部。(1)代理律师署名;(2)代理词发表日期。二、民事诉讼代理人范围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陇南律师
韩大成 律师
13088732365
陇南律师
马省会 律师
13993312220
陇南律师
胡雪梅 律师
15193892936
陇南律师
刘平 律师
18993806051
陇南律师
宋军胜 律师
13519380482
陇南律师
孙智俊 律师
13359313530

甘肃律师·陇南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封存的病历,怀疑被私自启封过,应该怎么样处理?我在申请医...
·我想资讯一下关于驾校的一些事情驾校虚假宣传而且约车很困难...
·因拖欠他人施工费用,现将本人设备强制性扣压在他的工地上,...
·你好律师:我有一法律事教我有一房子约定要出租给乙方,收了...
·无良租户(一楼)在未知会业主的情况下将支撑两栋居民楼一条...
·一直没有工作,办理失业证明也什么手续...
·结婚几天后就协议离婚了,从未同房过,离婚三年半了前妻的母...
·我老公把人撞死,商业险不赔是为什么我老公借朋友车,在回老...
·你好,晚上时间我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包被人抢了,内有现金5...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企业有没有权利对员工的手机进行监控,...
·您好!我有一直系亲属,与法定妻子结婚育有一子,5但年前未...
·我向一个信贷公司申请借贷``他们说要我先付一个月利息`不...
·我于2011年4月25日注册结婚  ...
·你好!我2004年购买了一套住房,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最近...
·男方于2012年8月诉讼离婚,因财产问题调解未果,自20...
·离婚后将一些前任与第三者的邮件等资料发给他的同事,领导,...
·商业住宅40年的使用年限到期后,是不是房产证作废。房子还...

相关机构
·全国法院导航
·甘肃法院
·陇南法院
·礼县人民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陇南市徽县人民法院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两当县人民法院
·陇南市成县人民法院
·临夏县人民法院
·平凉市泾川县人民法院
·陇南市徽县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