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法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大楼东侧、丰河路与教育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免费咨询律师:13337081399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何维明 律师
13337081399

内蒙古律师·巴彦淖尔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废止了?没有废止,但是跟《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同的条款不再适用,如果是因病或者非因工伤解除合同的处理,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
  一、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什么?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等。二、相关内容拓展(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有补偿吗?1、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是没有补偿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的特点1、用工时间短,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
  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者、产品销售者、侵权行为地和被.
  一、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民事诉讼可以判罚吗?按规定,工伤属于劳动争议,广义上的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规定,工伤待遇争议的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起诉人是工伤待遇争议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工伤职工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行使诉讼权利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参加诉讼。(2)必须是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后,不服裁决的。因为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法律规定其必须先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如果具备特定条件.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何维明 律师
13337081399

内蒙古律师·巴彦淖尔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堵博被拘留十五天,家属能去见面吗?...
·签订合同时双方认识都存在错误...
·丁律师你好、
我买的鸣翠山庄的商品房,现在厕所有漏...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
...

·我一朋友是收黄金白银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收了一个顾客的银子...
·合同建场拆除纠份...
·我妻子她是越南籍,两地饮食风俗不同,我在外派的那个月她带...
·男方07年入狱,因盗窃判刑5年还有5个月就会释放。入狱时...
·我亲戚借了我50万,说一个月九还,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
·我朋友几年前她老公单位分福利房``但当时她们自己的钱不够...
·我前几天不慎,将一七十来岁老太太撞死,我按法律规定应赔偿...
·一位30多岁的男人打了一个60岁的女人,这个女人以前没有...
·请问入室抢劫,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岁,从犯,自首,会判多...
·您好!请问张律师,我们夫妻两人在工厂干了三年多了,工厂没...
·醉驾在高速公路单方事故,闯到高速护栏,赔付2800元,酒...
·我检举:原20监区,监区长xxx收犯人家属钱,犯人xxx...
·偷电长达十,应该怎么处罚 ...

相关机构
·全国法院导航
·内蒙古法院
·巴彦淖尔法院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固阳县人民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