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815号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免费咨询律师:13836163761



简介:1980年12月,国家林业部、司法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1981年1月28日,黑龙江省编委、司法厅、公安厅、财政厅、法院、检察院、林业总局联合发文《关于全省森工系统组建司法机构核定编制的通知》(黑编<81>226号)文件,正式批准组建林区检法机构。1982年9月28日,黑龙江省人大第17次常务会议做出《关于在林区、农垦区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黑龙江省森工林区两级审判机关于1982年底开始组建,1983年9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在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设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01年12月15日,黑龙江省九届人大第26次常委会决定,撤销牡丹江、松花江和合江三个林区的中级法院,设立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0月,全面完成林区两级法院干警的公务员身份转录工作,标志着黑龙江省林区两级法院正式纳入国家司法编制,干警正式转为国家公务员身份。按照职能设置要求,黑龙江省林区两级法院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森工林区所有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和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等一、二审及再审案件。

现省林区中院下辖7个人民法院,共有17个人民法庭。。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哈尔滨律师
王东翔 律师
13845050818
哈尔滨律师
冷雪峰 律师
13314517668
哈尔滨律师
贾绪义 律师
13766836868
哈尔滨律师
潘洪亮 律师
13030086007
哈尔滨律师
陈葛佳 律师
18945345552
哈尔滨律师
杨昌盛 律师
13836163761

黑龙江律师·哈尔滨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流程无效宣告中怎么办?
    商标流程无效宣告中怎么办?注册商标"无效宣告中"是注册商标的存在状态,表示该注册商标已被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无效,或被商标局宣告无效,正在复议或在诉诉过程中。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商标管理部门。二、法律依据《注册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立即受案查处,对于情节较轻的,可能依法给予训诫、罚款、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予以其他行政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故意聚众打牌与他人接触,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不特定社会人员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涉嫌构成赌博罪;如为逃避法律制裁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则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可以分为道路交通事故和非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但是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时,一般就不是由交警进行处理了,非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分成触犯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和没有触犯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对于触犯了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1.首先由交警和派出所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交警部门出具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然后,移交给刑侦部门;3.最后,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触犯刑法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话,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定罪处罚,如果非道.
  关于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想的应该都不太一样,有的情况下可能正好相反,这就使试用期的约定成为了焦点。那现实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怎样约定试用期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疑惑。一、应该怎样约定试用期1、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规定了长短不同的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就是违法的。这里要指出的是,法律只对试用期的最长时限有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只要等于或者短于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都是合法有效的。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
  结婚后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同意,二、怎么和精神病人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一)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哈尔滨律师
王东翔 律师
13845050818
哈尔滨律师
冷雪峰 律师
13314517668
哈尔滨律师
贾绪义 律师
13766836868
哈尔滨律师
潘洪亮 律师
13030086007
哈尔滨律师
陈葛佳 律师
18945345552
哈尔滨律师
杨昌盛 律师
13836163761

黑龙江律师·哈尔滨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请问 我想买江宁的拆迁安置房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
·车祸事故应赔偿多少钱...
·离婚纠纷,家暴报警十多次,现在打出警记录,派出所没有那么...
·我在xx直播现在不想直播了会不会付法律责."w990ma...
·民间借贷3万,借款日期10年。一分利。还有一笔11万,借...
·毕业后把档案放在了县人事中心,没有人事代理证,现在评职称...
·经济纠纷!李xx借我三千元钱承诺期不归还,请问怎么办??...
·我是否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
·东晋律师事务所目前的办公地址...
·本是工伤的案子因证据不足导致做人身损害来进行维权!一年多...
·房子地下水管漏水造成楼下墙发霉 ...
·在工司永康分公司做外墙损伤今法院判决赔偿。19153.9...
·请问,我和前夫有套承租两居室,现要办产权房,前夫现老婆死...
·我老婆单位司机,经常躺在我老婆单位提供的宿舍我老婆独自居...
·请问我孩字的报销手续全,从八月分到现在他们总说没拨过资金...
·交通事故死亡...

相关机构
·全国法院导航
·黑龙江法院
·哈尔滨法院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正县人民法院
·五常市人民法院
·双城市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亚布力林区基层人民法院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