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天平路1号
电话:0510-12368,传真:0510-86849300
邮政编码:214431
○法院热线:12368
○检察热线:12309
○公安热线:110
○免费咨询律师:18921344401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邮政编码:210009

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常州市(不含武进区),镇江市(不含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近日审结被告人张某等1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据悉,该案为公安部“长江禁渔2020”第二批督办案件,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作案工具种类最多、影响最为恶劣的一起破坏长江生态和水产资源的非法捕捞案件.
    为扩大“以案释法”宣传效果,江阴法院专门到镇江市润州区巡回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等15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伙同他人时分时合在长江干流水域非法捞捕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确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虑16名被告人所参与的次数、捕获渔获物的数量、涉案的数额、归案及退赔情况等,对其中1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对2名被告人判处拘役。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1,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7,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8,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9,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检察热线:12309
○公安热线:110
○免费咨询律师:18921344401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无锡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1年
13115062590
无锡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无锡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921344401

江苏律师·无锡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一、在离婚后付抚养费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是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那数额会相对提高一些,而实际的抚养费也可以根据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双方父母的给付能力,也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3、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呢,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计算抚养费,会根据当地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而以上条件同样可以作为参考,如果情况.

夫妻起诉离婚要平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是平分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债券与股票有何差异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不得。3、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由本利.
  一、交通事故中对方打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无锡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1年
13115062590
无锡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无锡律师
姜舂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8921344401

江苏律师·无锡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你好,未成可以骑摩托车上路吗?...
·贷款被APP骗了好几千能举报...
·行驶证检验有效期是不是指审车的日期?...
·因亲戚醉酒后驾车撞了对方,又错线,对方人没有事,对方的车...
·你好吴律师,我女儿结婚三年多了,自从怀孕三月,老公有了外...
·朋友应急借钱后不愿还了,现在搬家换号码了,当时没有打欠条...
·疫情期间潜江市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家人如何给他们生活费?...
·建宁起诉离婚要备哪些材料...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
·你好
我是江苏盐城人在上海打工...

·76岁老人被车撞到多处粉碎性骨折的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请问罗源县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被关在那一年...
·法官大人您好!我是格尔木铁路西苑小区退休人员。...
·我是楚雄人,在昆明能办零时的身份证吗...
·在厂家购买一批货物,常规制品。到了矿上跟矿上要求不一样,...
·微信发信息发不出去,里面的钱怎么...
·您好:我有辆小货5吨以下现挂靠运输公司,今是否取消营运证...

相关机构
·全国法院导航
·江苏法院
·无锡法院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鹅湖法庭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黄巷法庭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硕放人民法庭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新沂市人民法院瓦窑法庭
·海安市人民法院李堡法庭
·丰县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