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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
立案咨询:025-83185295
邮政编码:210042
○法院热线:12368
○检察热线:12309
○公安热线:110
○免费咨询律师:13951899110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投诉电话:025-12368  83185046
立案咨询:025-83185295
申请执行咨询:025-83185282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18951990935
夜间值班电话:025-83185000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邮政编码:210009

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基层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法院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1,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3,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4,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5,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
7,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8,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
9,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

联系电话: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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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可以骂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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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诚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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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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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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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出卖人(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案涉《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应由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贷款银行)和买受人(购房者),而买受人不负有返还义务。《借款合同》相关格式条款要求购房者在既未取得所购房屋亦未实际占有购房贷款的情况下归还贷款,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购房者的责任,该格式条款无效,对购房者不具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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