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光华路办公区)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
办公区:现有两个办公区域,秦淮区光华路41号办公区,立案庭在秦淮区俞家巷21号。
电话:025-83523117
邮政编码:210000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36
○法院热线:12368
○免费咨询律师:15996265110

简介: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csj64。其前身为原秦淮区法院和原白下区法院[长三角律师网]。
  法院现有光华路、俞家巷、红花法庭3个办公区,其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党委设在光华路41号办公区;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设在俞家巷21号办公区;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红花人民法庭设在红花法庭办公区csj64
  秦淮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金融审判庭、速裁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红花人民法庭、机关党委等15个部门。
  经最高院批准、省高院批复,自2021年4月26日起,我院正式管辖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长三角律师网]。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知识产权案件:发生在南京市秦淮区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2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之外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相应辖区内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自觉把审判工作纳入全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定职责,着力通过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民事案件的特点,积极导入善良风俗习惯作为裁判参考,将法理与情理交融,注重恢复和修补亲情和人际关系,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物权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件 ,促进了家庭、邻里、社区和社会的和睦。坚持两维护一监督的行政审判原则,先后审结件行政诉讼案件 ,在加强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通过裁判和协调机制平衡利益、化解矛盾、消除对立,并通过大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制,促使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此外,我院还积极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将审判确定的权利义务分配落到实处,实现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csj64。。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咨询律师:15996265110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如何算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如何算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

儿女需要孝顺赡养父母是无可厚非的
    儿女需要孝顺赡养父母是无可厚非的,这也反映出一个家庭的精神面貌和个人的品德性格,更有可能是一个家族的优良传统,长辈以身作则也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到孩子的品性。在赡养老人的时候应该怎么做?有什么样的义务?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具体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具体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养费.
  进行贩毒容易判死刑吗?一、进行贩毒容易判死刑吗?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法律咨询
·行驶证检验有效期是不是指审车的日期?...
·皮外伤,轻微脑震荡需要多少钱,医院要我预千,有两个人...
·我想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16日的时候我去一家宠物...
·泌阳,咨询离婚...
·电信网络诈骗132万未遂怎么...
·我们是合租房,因了水电费交纳老搞经,我想申请退租可以吗...
·你好,我女方离婚时放弃孩子的抚养费现在想给男方要抚养费可...
·女儿告父亲要求履行赠与义务,将房产过...
·朋友欠钱不还,人也联系不到。...
·我就是两个户口,一个城市户口,一个是农村户口,我想注销一...
·合伙入伙塑料厂,应诉...
·跟我老公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已经三年没有在一起了,准备起...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不满三年和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都规...
·上班工作中意外被车撞造成腰椎间盘突出能算工伤...
·我和我老公分开几年了,就差离婚了...
·从别的商家买来散货,没有商标。直接想个名字写包装上然后销...
·二手房交易,我签合同时没注意,中介写在居间合同上的是过户...

相关机构
·全国法院导航
·江苏法院
·南京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东山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横溪法庭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洪蓝法庭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埠子法庭
·靖江市人民法院生祠法庭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唐闸法庭




全国法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