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就只能在存在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一、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民法典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
不可以。对于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鉴定后,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年期将至,难免很多人会不禁多喝两杯,那么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该如何处理?我国对于醉驾的标准定义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统称为醉酒驾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那么醉驾的酒精含量达到200以上该如何判刑?一、醉驾酒精浓度达到200以上该如何判刑?根据《中华人民.
交通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交通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是不需要支付刑事赔偿的,故此也就不存在赔偿的范围了,需要支付的仅仅是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主要如下: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2、误工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