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检察热线:12309
○公安热线:110
○免费咨询律师:1338146880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通州区律师
张萍 律师
13520171189
通州区律师
韩效亮 律师
13391611789
通州区律师
李晶宜 律师
13681581389
通州区律师
谭光权 律师
13601232720
通州区律师
周天喜 律师
13439761717
通州区律师
刘轶兵 律师
13381468800

北京律师·通州区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一、租赁汽车交通事故运营赔偿怎么计算?交通事故案件中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出来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业收入标准,即可确定受损车辆每天的纯利。但要仅限于有营运资质的运营车辆,修复期间要参照在修理厂实际修理天数和损坏程度酌情确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营运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或侵权赔偿责任人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如果责任者投.
  挪用资金骗取贷款罪可以判缓刑吗?是可以判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挪用资金罪的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一、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因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是由于工作原因,而是由于生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够认定为视同工伤,超出了48小时则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因此,死亡的时间成了这类案件认定的关键,48小时成了临界点。办理工伤的具体程序,应当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实行。该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
  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吗?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因为对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二、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也能用工伤保险报销了。苏州下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09年1月起实施。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登记造册,填写《老工伤人员申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统一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通知明确,老工伤人员对象与范围包括:2003年12月31日之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持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的《工伤证》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通州区律师
张萍 律师
13520171189
通州区律师
韩效亮 律师
13391611789
通州区律师
李晶宜 律师
13681581389
通州区律师
谭光权 律师
13601232720
通州区律师
周天喜 律师
13439761717
通州区律师
刘轶兵 律师
13381468800

北京律师·通州区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我朋友结?0几了、他老公性无能,要离婚...
·婚前男方购买房产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女是否享有...
·实*工待遇差不签合同不给毕业...
·打架打到腰部尿里有血算不算轻伤害...
·房屋延期半交房,房开不赔?...
·想向专家们咨询一?酒后驾驶加无证驾?是如何处罚的。很...
·请问五年前的一帐复印件欠条也能起诉吗?....
·我要求政府为我们安置房屋合理...
·婚外情的男女,现在男的要分手,让女的把这几年吃饭开房买东...
·讨要工资,不让老板走,有肢体接触,老板倒地,报警,住院后...
·笔记本电脑在出租房内被盗?...
·10月20日经过罗家法庭线上调解,未调解成功,到现在还没...
·左手大拇指指甲以上部分断,如何赔偿?...
·一个人骑着电动车把我朋友给撞倒了...
·保险业务员让精神病人单独买了保险,是否有?...
·律师,您好,目前卫生院以小孩生父有抚养权为由拒绝为我妻子...
·想咨询离了婚之后还可以要求对方付婚内拆迁款吗,因为离婚的...

相关机构
·全国法院导航
·北京法院
·通州区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法庭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法庭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法庭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




全国法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