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机构>法院>南城县人民法院徐家法庭
南城县人民法院徐家法庭
详细地址:徐家乡政府南侧米路西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检察热线:12309
○公安热线:110
○免费咨询律师:15052927793
·南城县人民法院徐家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抚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抚州律师
赵洋洋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4751692778
抚州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抚州律师
夏骏艺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江西律师·抚州律师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公民的权利,当民事诉讼案件中出现诉讼时效过了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抗辩。那么民事诉讼抗辩怎么提出?民事诉讼抗辩口头提出可以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民事诉讼的抗辩的提出应该是在民事案件进行到诉讼阶段,在案件一审期间,只要是一审宣判前都可以,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时向法院提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口头向法庭提出。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一审为提出二审提出的,失去抗辩权。对于民事诉讼时效抗辩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概括为: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吗?一、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
  担保人分为几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哪些?我们在进行一些商业或者其他的合作交易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都会签上一些交易合同或者承诺保证书等等,为了增加双方彼此的信任所以基本上都会设立一个担保人,今天网就来给您说说担保人分为几种,以及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哪些。此外顺便了解一下担保人的责任变更是怎样的。一、担保人的分类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
  最新民事执行司法解释中有关先予执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有关《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那么在最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民事执行司法解释有哪些呢?下面为您带来有关规定的内容。民事执行司法解释中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在诉讼中.
  最新私募基金备案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普通老百姓的腰包鼓起来,有了多余的资金进行投资,其中投资私募基金就是很多人的选择。国家为了规范私募基金投资,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出台了私募基金备案规定,那么最新私募基金备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1、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电子填报的同时,需提交.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抚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抚州律师
赵洋洋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4751692778
抚州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抚州律师
夏骏艺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江西律师·抚州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法律咨询
·公司要求强制退股是否够成犯...
·合同在网络上签了后,但后面发觉有问题又不想做...
·员工每天上班十二小时合法吗?...
·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
·有过短暂婚史再婚是否可以隐瞒婚史...
·老股东部分转让股权后 他的出资证明时间确认...
·驾校存不存在欺骗的行为还有违反了什么法...
·离婚双方都愿意的话还要提起诉讼吗...
·成孩子对离婚父母房产争夺所产生的影响?...
·能不能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夫妻???...
·结婚2,育有一子现周岁,女方如何获得抚养权...
·离异后的残疾儿子能否给他父亲...
·自离后回老家还能接着交社保吗...
·工厂员工工伤恢复后,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能不能起诉借款人夫妻和担保人夫妻???...
·修手机的人把我手机的零件都换主板也换...
·旅馆的住宿得为户权益(自家经营)...

相关机构
·全国法院导航
·江西法院
·抚州法院
·广昌县人民法院赤水法庭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湖南法庭
·广昌县人民法院长桥法庭
·乐安县人民法院
·东乡县人民法院小璜法庭
·东乡县人民法院
·星子县人民法院
·永丰县人民法院沙溪法庭
·




全国法院导航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