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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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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立案登记制
实行登记立案以来,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人案矛盾更加突出。经过法院、各大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现在全国上下都知道到法院立案实行的是登记,所以有很多本不属法院受案范围的案件,甚至还有法院已经处理过的案件都被翻出来要求立案,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后果便是当事人不断向上级法院以及信访部门进行投诉,有的甚至到检察院进行投诉。实施登记立案的半年来,笔者已多次被检察院、信访局调查了解过情况,至今仍然处于被投诉状态。另外因为实行登记立案,只要符合立案的形式要件,就必须进行立案,导致有些案件虽然立了案,但到了审判庭仍然会被驳回起诉,这也增加了一些信访案件。
大部分的人都忽略了法院登记立案也必须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也就是说立案时,法院还是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当然这仅仅只是程序性审查,对一些证据是否确实,理由是否充分的实体性审查不再进行。所以说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甚至一些奇葩案件,立案法官还是需要做大量的解释工作,为此无形之中工作量大幅增加。[长三角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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