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名称、负责人员、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点等;(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件;(4)由该企业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5)该外国(地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6)由同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7)该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和各该人员的简历;(8)常驻代表机.
建设项目审批 一、项目定义: 本项目为全市建设系统与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集合,目前项目集中了16个部门、81个审批事项。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受理地址:广州路183号1楼三、办理流程: 目前其流程为:项目申请者直接到建设系统政务大厅提出申请,相关16个部门均在其中实行集中受理,受理后向申请者提供申请项目序号及查询密码以便查询所申请事项的办理进度以及部门意见;其后,各部门进行后台办理,并将办理状态和办理结果实时上传南京市虚拟政务大厅。四、企业查询: 企业提交申请后可随时通过中国.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4)隶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主管机关加盖印章);(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董事会的决议;(4)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6)不能提交董事会决议的以及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销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7)营业执照正、副本和企业公章;(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的决议;(3)变更股东、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时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师认为,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4)变更事项涉及改变原合同、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转让股权,还应提交转让合同以及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