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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北片)
电话 : 021-53584777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合肥路213号(南片)
电话 : 021-5358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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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先后经历了两次“撤二建一” 。2000年7月,原黄浦、南市两区“撤二建一”.。重新组建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秉承优良传统,以建设一流法院为目标,实现了新的跨越.。2011年6月,原黄浦区、卢湾区“撤二建一”,成立新的黄浦区。同年10月,新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成立,办公场所有两处,分别座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和合肥路213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金融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装备科(信息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素有“南京路上好法院”的美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及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称。该院先后经历了两次“撤二建一”。原黄浦、南市两区“撤二建一”。重新组建的黄浦区法院秉承优良传统,以建设一流法院为目标,以“争办精品案件、争做优秀法官”活动为载体,实现了新的跨越.。十一年来,该院先后两次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好法院”荣誉称,连续六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并多次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记功授奖。年月,黄浦区、卢湾区被撤销,成立新的黄浦区.。之后,新的黄浦区法院成立。新黄浦区法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指导思想,立足黄浦发展的新起点,新要求,积极拓展服务大局的新领域,坚持从严治院、人才兴院、制度管院、科技强院,着力在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在特色工作上谋创新,在难点工作上求突破,不断强化审判和执行工作,主动融入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发展大局,为黄浦区争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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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晨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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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
  买卖二手房,在签完合同生效并且已经缴纳完税之后,可以去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在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给买方一个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购房者凭借这个单子就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当事人是集体内部成员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侵犯商业信誉既遂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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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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