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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银河路40号
立案电话:0513-69962710  
执行电话:0513-68910063  
监督电话:0513-689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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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座落于东临黄海、西枕长江的南通市通州区,辖区面积1193.95平方公里,总人口126.59万人.。1949年6月,南通县人民法院成立。1993年撤县建市,2009年撤市设区,更名为“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本部位于区银河路40号,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1995年投入使用;二区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贤路660号,总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2020年投入使用。共设内设机构11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裁判庭)、金融审判庭(行政审判庭)、速裁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人民法庭5个(兴仁、平潮、十总、家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另设机关党委(督察室),保留司法警察大队.。现有领导班子成员9名(含挂职副院长1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93个,实有在编干警182人,其中员额法官60人、法官助理68人、司法行政人员21人、司法警察18人;编外聘用制书记员40人,及劳务派遣人员30人.

    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全院干警奋勇争先,锐意进取,被团中央、公安部等国务院11个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法警大队被最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法警队”,兴仁法庭被最高院、共青团中央命名为“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司法宣传工作连续五年获最高院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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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条件是什么?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二、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
  一般不立遗嘱房产怎么继承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
  放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可以吗?可以,申请退税是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退税。后期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身份信息不正确;  (2)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3)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联系的。(5)税务机关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尚未确认或说明的。二、哪些情况可申请退税?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我国《继承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抗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二、遗赠扶养协议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的规定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该《继承法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依法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四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成功与否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不管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形式的继承人,不论继承人顺序,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按相应法规处理。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遗弃有抚养义务但没有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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