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365律师栏目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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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台《法律365》栏目介绍: 充分发挥南京律师的法学专长和某某传媒的强大优势,就社会热点问题和常见纠纷案件,以案释法,分析法律..、解读法律规定,法律365律师在电波中为广大听众排忧解惑,努力打造南京上空某某法律服务平台.。 南京电台《法律365》栏目结合律师进社区等主题实践活动,每月组织律师团队成员走进社区,开展面对面社区法律咨询活动,把节目点对点推广到市民身边。 ◎《法律365》栏目节目时间: 每天14:30-15:00。节目时间结束后,可能会占用半小时时间回答场外问题。 根据收听率后期可能调整为一个小时节目时间.。 范围:婚姻家庭类、劳动争议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等。 ◎法律365律师团队优势: 1、具有公益心,愿意为社会奉献个人专业知识和时间; 2、执业满5年(含5年)以上; 3、精通婚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某一个民事法律服务领域业务; 4、普通话标准,有电台节目播出经验者优先(可以在电台节目中直接回答问题).。 ◎《法律365》栏目新闻:南京公证处借助媒体力量,积极开展公证法律宣传 2月12日下午,南京公证处房产科科长应邀参加南京某某电台新闻某某“法律365”栏目就房产过户公证、独生子女继承手续等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立论发言,以正视听。2015年以来,南京公证处已三次以电波为载体,传递公证行业声音评析案例、讲述法律,开展普法宣传,以切实行动推动“可感知的公证公信力建设”.。 2015年1月份,微信圈中一个名为《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 99.99%的人都想不到,这是真的!》的帖子“火了”。该贴认为,独生子女难以通过合法程序继承取得父母的遗产。这种错误观点在市民中引起不必要的忧虑。一时之间,很多担心子女拿不到房产的老年人,找到公证处和新闻媒体,想了解法律规定,咨询如何把名下房子过户给子女。为平复群众情绪,还原法律真相,南京某某电台希望南京公证处就此问题让公证员走进直播间,为群众答疑解惑。收到采访提纲后,公证处主动与主持人、编导进行沟通,提供典型案例。12日14时30分,在30分钟节目时间里,公证员详细解答了继承公证的功能、办事流程、办理公证所需提供的必要材料等听众感兴趣的问题,对继承公证节省司法资源,预防社会矛盾的作用作了必要说明,节目现场吉松祥与节目主持人互动活跃,听众不断打入电话咨询,节目结束后,公证员不得不留在导播间继续解答问题.。 借助媒体的力量,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公证问题,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今年以来,南京公证处已就婚姻家事领域的公证及小区物业纠纷公证维权等多个议题与听众互动,公证员专业、精彩的回复得到了电台和听众的认可与肯定,对公证公信力的塑造起到了积极作用。 ◎法律365律师团队成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机构 执业时间 专业特长 技术职称 有无播音经验 联系电话 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814066391(卢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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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律师在线解答:精准答疑破误区 ·肖像权纠纷上诉答辩状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条件? ·江苏省无锡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及交通路线 房屋买卖合同卖法法定解除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卖法法定解除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二)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三)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四)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五)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而在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实施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3)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签订村委合同怎样才算无效? 签订村委合同怎样才算无效?合同必须经当事人签字才生效,如果合同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就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 二房东转租没签合同应退还押金吗? 二房东转租没签合同应退还押金吗?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就应该要退还押金的;租赁期间超过6个月的,没有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押金应视为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解除且承租人履行上述义务后,应当退还。二、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一)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二)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 趁不注意撕毁对方合同犯罪吗? 趁不注意撕毁对方合同犯罪吗?不属于犯罪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青海律师 ·西藏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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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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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 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
1395189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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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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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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