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扬州 >> 江都区 >> 江都区董恂读书处 >> 专业推荐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江都区董恂读书处专业推荐律师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58岁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徐志勇律师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姜杰律师
姜杰律师
扬州江苏众仁律师事务所
韩玉军律师
韩玉军律师
扬州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
韩聚泉律师
韩聚泉律师
扬州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石万顺律师
石万顺律师
扬州扬州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王俊律师
王俊律师
扬州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江都区董恂读书处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专业推荐律师
扬州市 仪征 高邮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国专业推荐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专业推荐法律咨询
·自*撞车是否是交通事故,我一时想不开...
·我该怎么找医院说理?,我在医院做阑尾...
·明知她人有家庭,还与之共同生活,并和...
·事故责任,我正驾驶一辆面包车由东向西...
·你好:我单位今年4月份被市安检局检查...
·劳动合同,第几次开始是,无限期合同啊...
·解除合同补偿问题,您好,您好,您可以...
·吉律师你好,请问,我是非农业户口能买...
·法院传票问题,刚接到短信说自己有法院...
·现在住址的土地补偿费应不应该给我们?...
·再婚 二胎准生证怎么办,我再婚;女方...
·浦口债权债务律师...
·恋爱财产纠纷案件代理词...
专业推荐法律常识
·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一、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肇事者和车辆的实际车主不是一个人,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主要有哪些?交通肇事赔偿由实际车主负责吗?(一)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肇事车辆的购买人,即实际车主)。(二)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
·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讲,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同时也要注意,若因为特殊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话,那么此时是可以免责的。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免责的事由:一是受害人故意且造成事故不可避免;二是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除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第二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一、交通事故起诉要的材料有哪些(一)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因交通事故起诉时,需要准备如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交通事故认定书;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4、要求赔偿的,原告还需要准备证明所受损失的证据。(二)证明所受损失的证据材料能证明原告所受损失的证据材料有如下几种: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
·后续治疗费怎么赔偿
  后续治疗费怎么赔偿一、后续治疗费怎么赔偿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
·诉讼中债务人有什么举证责任
  诉讼中债务人有什么举证责任一、诉讼中债务人有什么举证责任(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2、订(定
↑回顶部
扬州许晓轩故居 丁伙镇 大桥镇 邵伯谢安广场 小纪镇 大樊家巷倪氏住宅 江都水利枢纽风景区 武坚镇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律师首页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律师找律师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律师在线咨询 扬州江都区董恂读书处律师我i